宗地编号: | 青川县竹园镇HS01-11-01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18846.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青川县竹园镇黄沙坝组团,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清江河 | ||
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2.000 | 建筑密度(%): | ≤45.000 | ||
绿化率(%): |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30.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旅馆用地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旅馆用地 | 18846.5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7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133124BA0009 | |||
起始价: | 1371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①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联合申请。②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除应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投标)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投标)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对土地竞买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等查询诚信记录(川国土资规〔2017〕4号)。③对发现并核实竞买人存在欠缴土地出让价款、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这5种情形之一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加本次土地竞买活动(国土资发〔2010〕151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15日 至 2024年04月08日 到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或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3月15日 至 2024年04月08日 到 青川县自然资源局或广元市拍卖有限公司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0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4月09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4年04月09日在青川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一楼拍卖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青川县乔庄镇文化路2号
联
系 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0839-7203938
开户单位:青川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