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夹江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告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规定,经批准,我局拟通过协议方式出让3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区县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规划指标 |
乐山市夹江县 | 夹江县吴场镇百茶村第4村民小组 | 856.65 | 公用设施用地(供燃气用地) | 50年 | 建筑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 建筑控高: / |
乐山市夹江县 | 夹江县吴场镇丰收村第6村民小组 | 9997.00 | 公用设施用地(供燃气用地) | 50年 | 建筑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 建筑控高: / |
乐山市夹江县 | 夹江县吴场镇丰收村第6村民小组 | 196.00 | 公用设施用地(供燃气用地) | 50年 | 建筑密度:/ 容积率:/ 绿地率: / 建筑控高: / |
二、意向用地者的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个人、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
三、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意向用地单位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文件、身份证明。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申请人自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2月25日在公布时限内,至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2月25日17时,以书面方式向夹江县自然资源局提出用地申请。地址:夹江县迎春东路263号,联系人:夏先生,联系电话:0833-5652878。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如上述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者,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如上述地块有且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将按照《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