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前锋区QF2023—1号 | 宗地总面积: | 1100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水井湾路南侧、襄渝铁路西侧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500 | 建筑密度(%): | ≤22.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11004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46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106223BA0018 | |||
起始价: | 2340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无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07日 至 2023年11月27日 到 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07日 至 2023年11月27日 到 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1月27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3年11月28日在广安市前锋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竞买人,除应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外,还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严格执行企业购地只能使用自有资金制度,并严禁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集资、合伙、团购等方式违规筹集土地出让金参与房地产开发,一经发现证明材料弄虚作假,取消竞买人资格的同时,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进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该宗地设底价出让。出让底价于拍卖出让活动前1小时内,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行情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
(四)本次拍卖出让工作由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承办,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7日下午16:00时止,使用企业/个人账号、密码或者CA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guang-an.gov.cn)电子交易平台(投标登录入口),进行报名并下载拍卖出让文件资料(此为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唯一途径)、上传资格审查文件、查看保证金虚拟子账号后缴纳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为从竞买人自持账户直接转入到竞买保证金虚拟子账号中,且必须足额缴纳),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下午16:00时止(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未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的企业或个人,须按企业/个人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后(详见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南),进行报名等活动。
(五)2023年11月28日上午10时00分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人中心开标室举行拍卖会。申请人于2023年11月28日9:00—9:30到拍卖现场签到并递交与上传到系统内资格审查文件一致的纸质资料,审查通过后,方能参加竞买。现场竞价在相关监督部门监督下用举报报价方式进行,出价最高并达到或高出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前锋区工业六路1号
联
系 人:李先锋
联系电话:08262883983
开户单位: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