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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西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越拍卖[2023]4号)
2023-10-30 |  来源:
出让公告
越西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越拍卖[2023]4号)
越拍卖[2023]4号      2023年10月30日
       经越西县人民政府批准,越西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越拍2023-3 宗地总面积:  16100平方米 宗地坐落:  越西县越城镇巂州大道
年限:  70年 容积率:  2.500≤ 并且 ≤3.000 建筑密度(%):   ≤30.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60.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  14490
 其他商服用地  1610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013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5108423HA0054
起始价:  5063.58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宗地编号:  越拍2023-2号 宗地总面积:  34247平方米 宗地坐落:  越西县越城镇高铁站北侧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500 建筑密度(%):   ≤25.000
绿化率(%):  30.000≤ 建筑限高(米):   ≤60.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其他商服用地  6849.4
 普通商品住房  27397.6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678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5108423BA0055
起始价:  8390.66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联合竞买,也可以独立竞买。竞买人应具备其他条件:1、联合竞买的要提供联合竞买协议。2、竞买人为自然人或外地公司的,须在越西县注册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申请人应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名称(须到工商部门核实名称可用并由工商部门出具相应证明)、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竞得人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如改变用途由政府收回土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18日越西县土地矿产储备整理交易中心(四川省越西县越城镇文昌大道南段32号)309办公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1月18日越西县土地矿产储备整理交易中心(四川省越西县越城镇文昌大道南段32号)309办公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8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1月18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3年11月19日越西县自然资源局五楼拍卖大厅(四川省越西县越城镇文昌大道南段32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竞买保证金必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缴纳,不得代缴,申请人必须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 2、拍卖成交价款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含土地出让金),不包括买受人应当缴纳的土地交易手续费和其他税费。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向越西县自然资源局缴纳交易手续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财务核定为准)。 3、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越西县人民政府《关于出让越拍2023-2号、越拍2023-3号、越挂2023-8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和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 越拍2023-2号地块: 1、机动车开口不得超过两个; 2、商业建筑面积大于等于总建筑面积5%,小于总建筑面积20%; 3、配建设施:按规范配建一处幼儿园,占地面积不小于31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小于2650平方米,幼儿园面积不计容,建成后无偿交付县政府指定单位,停车位:0.8/百平方米。 越拍2023-3号地块: 1、道路交叉口路缘石半径的切点向过境路方向延伸50米,向干道方向延伸30米,向次干道方向延伸20米范围内,为禁止机动车开口路段。嶲州大道为城市主干道,禁止车行开口,交通、公用、消防等公共设施用地经批准可以开口,其他用地确需开口的,应当专题论证。 2、规划范围内一切建设活动包括建筑单体建造,必须以详细地质勘察资料为依据。 3、沿嶲州大道一侧建筑后退15米作为城市公共空间、景观绿化处理,尽量与市政道路同步设计、同步实施,该部分用地面积可作为项目权属单位绿地面积计算。 4、配建一处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150㎡,面积不计容,建成后无偿交付县政府统筹安排为办公型或委托办为普惠型养老服务设施,停车位:0.8/百平方米。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四川省越西县越城镇文昌大道南段32号
  联 系 人:甲卡先生、马女士
  联系电话:18989232834,18009044250
  开户单位:越西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四川银行凉山越西支行
  开户账号:14010305000000281

越西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