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编号: | 511524-2023-B-001# | 宗地总面积: | 60401.8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长宁镇竹海大道外侧(新文体中心旁)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2.200 | 建筑密度(%): | ≤22.000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54.000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 | 54361.68 | ||||||
零售商业用地 | 6040.19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39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115423BA0121 | |||
起始价: | 11959.57026万元 | 加价幅度: | 60.40187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至今(县内)未按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者不得参与竞买。联合竞买申请人须在申请时明确联合竞买者出资比例。对竞得土地后拟注册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申请人须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合同签订方式等内容。若新公司成立后出资构成(以工商备案公司章程为准)与申请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
(二)竞买人在报名申请时需承诺:宗地取得、开发、建设等所有费用均为竞买人自有资金,不存在非法集资等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相违背情况;竞买人财务状况不得存在亏损及触犯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相关规定。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14日 至 2023年12月04日 到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yibin.gov.cn )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14日 至 2023年12月04日 到 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yibin.gov.cn )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4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2月04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3年12月05日在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叙州区金沙江南路市民中心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长宁镇泽鸿路三段536号
联
系 人:李先生,周女士
联系电话:0831-4630543,0831-4632162
开户单位: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