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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长土拍[2023]3号)
2023-11-14 |  来源:
出让公告
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长土拍[2023]3号)
长土拍[2023]3号      2023年11月14日
       经长宁县人民政府批准,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511524-2023-B-001# 宗地总面积:  60401.87平方米 宗地坐落:  长宁镇竹海大道外侧(新文体中心旁)
年限:  7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200 建筑密度(%):   ≤22.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54.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  54361.68
 零售商业用地  6040.19
投资强度:   保证金:  2392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5115423BA0121
起始价:  11959.57026万元 加价幅度:  60.40187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至今(县内)未按合同约定缴清土地出让价款者不得参与竞买。联合竞买申请人须在申请时明确联合竞买者出资比例。对竞得土地后拟注册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申请人须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合同签订方式等内容。若新公司成立后出资构成(以工商备案公司章程为准)与申请时不一致的,不予办理。 (二)竞买人在报名申请时需承诺:宗地取得、开发、建设等所有费用均为竞买人自有资金,不存在非法集资等与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相违背情况;竞买人财务状况不得存在亏损及触犯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相关规定。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2月04日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yibin.gov.cn )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2月04日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yibin.gov.cn )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04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2月04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3年12月05日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大厅(叙州区金沙江南路市民中心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长宁镇泽鸿路三段536号
  联 系 人:李先生,周女士
  联系电话:0831-4630543,0831-4632162
  开户单位: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长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