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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叙自然资规拍[2023]002号)
2023-12-02 |  来源:
出让公告
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叙自然资规拍[2023]002号)
叙自然资规拍[2023]002号      2023年12月02日
       经叙永县人民政府批准,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6(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510524-2023-B-011 宗地总面积:  22544平方米 宗地坐落:  叙永镇鱼凫社区三组
年限:  40年 容积率:   ≤1.800 建筑密度(%):   ≤35.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30.000
主要土地用途:
 其他商服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其他商服用地  22544
投资强度:   保证金:  75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5116023BA0049
起始价:  375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宗地编号:  510524-2023-B-003 宗地总面积:  2414平方米 宗地坐落:  分水镇木鱼山林场
年限:  40年 容积率:   ≤0.7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零售商业用地  2414
投资强度:   保证金:  45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5116023BA0048
起始价:  219.5066万元 加价幅度:  5万元
宗地编号:  510524-2023-B-006 宗地总面积:  14441平方米 宗地坐落:  分水镇木鱼山林场、分水村八社
年限:  40年 容积率:   ≤0.5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36.000
主要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零售商业用地  14441
投资强度:   保证金:  315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5116023BA0045
起始价:  1563.5128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宗地编号:  510524-2023-B-005 宗地总面积:  1292平方米 宗地坐落:  分水镇木鱼山林场
年限:  40年 容积率:   ≤0.8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零售商业用地  1292
投资强度:   保证金:  37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5116023BA0047
起始价:  182.438万元 加价幅度:  5万元
宗地编号:  510524-2023-B-013 宗地总面积:  76689平方米 宗地坐落:  龙凤镇凤池村一社
年限:  40年 容积率:   ≤2.0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60.000
主要土地用途:
 商务金融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商务金融用地  76689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764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5116023BA0050
起始价:  8820万元 加价幅度:  10万元
宗地编号:  510524-2023-B-004 宗地总面积:  2190平方米 宗地坐落:  分水镇木鱼山林场、分水村八社
年限:  40年 容积率:   ≤0.500 建筑密度(%):   ≤40.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零售商业用地  2190
投资强度:   保证金:  6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5116023BA0046
起始价:  299.6082万元 加价幅度:  5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2月03日2023年12月22日叙永县盛世华都写字楼11号楼10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2月03日2023年12月22日叙永县盛世华都写字楼11号楼10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2月22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3年12月23日叙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缴纳竞买保证金要求。 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可于规定时间到叙永县盛世华都写字楼11号楼9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务与资金运用股领取《四川省通用电子缴款通知书》后缴纳竞买保证金。 (二)公共设施配套要求及其他要求。 510524-2023-B-003号宗地:1.该宗地为带资产拍卖出让宗地,以土地总价180万元和地面资产价值39.5066万元之和219.5066万元作为拍卖起始总价,成交总价中土地价款缴入税务专户、地面资产价款缴入财政专户。2.土地出让价款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50%,6个月内付清全部价款;地面资产价款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价款。3.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土地;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4.该宗地按公告之日现状出让,出让人对地下是否存在杆管线未做勘测,也不承担勘测、搬迁责任,如有则由竞得人自行搬迁、安全避让处置,并承担全部费用。 510524-2023-B-004号宗地:1.该宗地为带资产拍卖出让宗地,以土地总价145万元和地面资产价值154.6082万元之和299.6082万元作为拍卖起始总价,成交总价中土地价款缴入税务专户、地面资产价款缴入财政专户。2.土地出让价款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50%,6个月内付清全部价款;地面资产价款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价款。3.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土地;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4.该宗地按公告之日现状出让,出让人对地下是否存在杆管线未做勘测,也不承担勘测、搬迁责任,如有则由竞得人自行搬迁、安全避让处置,并承担全部费用。 510524-2023-B-005号宗地:1.该宗地为带资产拍卖出让宗地,以土地总价96万元和地面资产价值86.438万元之和182.438万元作为拍卖起始总价,成交总价中土地价款缴入税务专户、地面资产价款缴入财政专户。2.土地出让价款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50%,6个月内付清全部价款;地面资产价款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价款。3.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土地;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4.该宗地按公告之日现状出让,出让人对地下是否存在杆管线未做勘测,也不承担勘测、搬迁责任,如有则由竞得人自行搬迁、安全避让处置,并承担全部费用。 510524-2023-B-006号宗地:1.该宗地为带资产拍卖出让宗地,以土地总价940万元和地面资产价值623.5128万元之和1563.5128万元作为拍卖起始总价,成交总价中土地价款缴入税务专户、地面资产价款缴入财政专户。2.土地出让价款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50%,6个月内付清全部价款;地面资产价款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清全部价款。3.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土地;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4.该宗地按公告之日现状出让,出让人对地下是否存在杆管线未做勘测,也不承担勘测、搬迁责任,如有则由竞得人自行搬迁、安全避让处置,并承担全部费用。 510524-2023-B-011号宗地:1.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总价款的50%,6个月内付清全部价款;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土地;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2.该宗地按公告之日现状出让,出让人对地下是否存在杆管线未做勘测,也不承担勘测、搬迁责任,如有则由竞得人自行搬迁、安全避让处置,并承担全部费用。 510524-2023-B-013号宗地:1.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总价款的50%,6个月内付清全部价款;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交付土地;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动工,开工之日起2年内竣工。2.该宗地按公告之日现状出让,出让人对地下是否存在杆管线未做勘测,也不承担勘测、搬迁责任,如有则由竞得人自行搬迁、安全避让处置,并承担全部费用。 (三)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有关注意事项。 1.到场人数。严格限制各方交易主体进场人数。同一拍卖项目的出让人、监督人、公证人、竞买人等最多各2人到场(拍卖师除外)。 2.其他事项。进入叙永县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的各方交易主体应提前30分钟到达,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单位介绍信)等资料。拍卖结束后,原则上竞买人应立即离开交易大厅,不得在现场逗留。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叙永县盛世华都写字楼11号楼10层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830-6220803
  开户单位: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叙永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