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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泸市自然资规告[2023]26号)
2023-12-01 |  来源:
出让公告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泸市自然资规告[2023]26号)
泸市自然资规告[2023]26号      2023年12月01日
       经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510508-2023-C-004 宗地总面积:  16390平方米 宗地坐落:  龙马潭区罗汉街道
年限:  40年 容积率:   ≤2.000 建筑密度(%):   ≤5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24.000
主要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零售商业用地  16390
投资强度:   保证金:  945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5115823BA0043
起始价:  192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三)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属于自有合规资金的承诺书,资信承诺书。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12月01日2023年12月21日泸州市龙马潭区二环路临港大道东三段666号主楼1527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12月01日2023年12月21日泸州市龙马潭区二环路临港大道东三段666号主楼1527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12月21日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2023年12月21日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二号五楼)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按公告之日现状出让。土地开发利用应严格按照宗地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执行,受让人在竞得土地后应当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价款,土地价款按照税务部门要求缴纳。 2.价款缴纳要求:宗地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土地总价款的50%,剩余价款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半年内付清。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龙马潭区二环路临港大道东三段666号主楼1527
  联 系 人:雷女士
  联系电话:0830-3609185
  开户单位:泸州市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
  开户银行:泸州市工行江阳南路支行
  开户账号:2304343429201035253

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