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收回2021-46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因规划调整,经报请古蔺县人民政府批准(古府函〔2023〕86号)同意,决定依法有偿收回2021-46号宗地54825.9平方米(折合82.24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协议》,退回古蔺县兴城城市投资建设经营有限公司土地价款2056万元。
收回该宗地的其他相关信息可到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询。
特此公告。
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