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温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成公资土拍告[2023]09号) | |||||||||||||||||||||||||||||||||||||||||||||||||||||||||||||||||||||||
成公资土拍告[2023]09号 2023/4/18 | |||||||||||||||||||||||||||||||||||||||||||||||||||||||||||||||||||||||
经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批准,成都市温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二、参加本次商品住宅用地竞买企业应当具有本次拍卖宗地不接受自然人报名;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参与宗地竞买的意向竞买人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申请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意向竞买人报名竞买的每宗宗地须提交叁份签章的《竞买承诺书》,在提交《竞买承诺书》时,须一并提交加盖公章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资质。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地的竞买。 三、本次商品住宅用地使用权出让达到最高限价后转为限价竞买+抽签竞得方式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参与竞买企业要说明购地资金来源、提供相应证明并对上述要求作出承诺。其他补充要求意向竞买人参与本次出让宗地竞买所缴纳的资金须为合规自有资金。参与竞买的意向竞买人,其股东不得违规提供借款、转贷、担保和其他融资便利等;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款或预付款;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不得使用公司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意向竞买人报名参与宗地竞买,须提供《竞买资金来源承诺书》和《关于竞买保证金资金来源情况的审查报告》(须带二维码,以下简称《审查报告》)。 《审查报告》须作为《竞买资金来源承诺书》的附件,竞买人每报名一宗地须对应提交一份《审查报告》。《审查报告》须由《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四川省2020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级情况的通告》(川注协〔2020〕85号)明确的A级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审查报告》中除封面外的首页须按模板明确审查意见结论。对经审查资金来源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据本公告要求或出让合同约定,取消意向竞买人的竞买资格,取消土地竞得人的竞得资格并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缴纳的宗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一年内不得参与成都市的土地招拍挂活动。 五、对于违反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或出让合同约定的将采取的以下惩戒措施:取消参与竞买资格、取消竞得资格、解除土地出让合同、收回已出让土地等、结合实际限制其在本城市 内参加土地竞买,视违约情节严重程度决定竞买保证金全部或部分不予返还。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其他补充求取消竞买资格、取消土地竞得人的竞得资格、解除土地出让合同、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缴纳的出让宗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按不良信用予以扣分、一年内不得参与成都市的土地招拍挂活动等处罚。 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七、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4月21日 至 2023年05月10日 到 天府大道北段966号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九、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4月19日 至 2023年05月10日 到 天府大道北段966号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5月10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5月10日16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十、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05月11日10时00分 在 天府大道北段966号 进行。 十一、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十二、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 |||||||||||||||||||||||||||||||||||||||||||||||||||||||||||||||||||||||
成都市温江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