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4(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510504-2022-B-005 | 宗地总面积: | 6508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龙马潭区鱼塘街道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2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80 |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中心城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65088 | 十二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9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109922BA0003 | 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251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备注: |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设施,规模不超过计容面积的3%),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 | 宗地编号: | 510504-2022-B-006 | 宗地总面积: | 3573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龙马潭区鱼塘街道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2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80 |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中心城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35730 | 十二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7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109922BA0002 | 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251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备注: |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设施,规模不超过计容面积的3%),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 | 宗地编号: | 510504-2023-B-005 | 宗地总面积: | 1984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龙马潭区双加镇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2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一般建成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9847 | 十二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5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起始价: | 250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宗地编号: | 510504-2023-B-006 | 宗地总面积: | 1666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龙马潭区罗汉街道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 | 建筑密度(%): | | 绿化率(%): |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一般建成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6666 | 十二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2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起始价: | 248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03日 至 2023年03月23日 到 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03日 至 2023年03月23日 到 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3日18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3月23日18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03月24日15时00分 在 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上述2宗地按公告之日现状出让。 2.上述2宗地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全部土地价款的50%,剩余土地价款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付清。土地价款按照税务部门要求缴纳。 3.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先与属地区政府签订《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履约协议书》(协议样式附后,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要求最终以规划设计通知书为准),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4.510504-2022-B-005号宗地配建的公厕、垃圾库无偿移交(含产权)给龙马潭区环卫部门接收管理,养老设施、托幼设施无偿移交(含产权)给区政府指定部门接收管理;510504-2022-B-006号宗地配建的公厕无偿移交(含产权)给龙马潭区环卫部门接收管理,养老设施、托幼设施无偿移交(含产权)给区政府指定部门接收管理。 5.510504-2023-B-005、510504-2023-B-006号宗地不纳入本次拍卖。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春雨路240号附102号 联 系 人:陈艺 联系电话:13679679993 开户单位: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泸州市分行江阳支行 银行帐号:23043431091249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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