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国土资源局采矿权出让公告
(富矿拍〔2016〕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矿业权交易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经富顺县人民政府批准,富顺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1个非煤矿山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采矿权名称 |
矿区位置 |
矿区面积 (k m2) |
采矿权范围(西安80坐标)拐点坐标 |
开采标高(米) |
保有储量 (万吨) |
开采矿种 |
出让年限 (年) |
出让方式 |
拍卖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富顺县童寺镇民政村16组(飞峨山)建筑用砂岩矿 |
童寺镇民政村16组(飞峨山) |
0.0055 |
(1)x:3220353 y :35521539 (2)x:3220284 y :35521512 (3)x:3220308 y :35521445 (4)x:3220379 y :35521467 |
+485至+460 |
21.89 |
建筑用砂岩矿 |
5.2 |
拍卖 |
9 (设有底价) |
4 |
二、竞买人资料要求: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
三、竞买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申请人可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3 月22 日17:00时止,持有关资料及《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函》到富顺县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县国土资源局二楼)办理竞买申请手续(8:30-12:00时, 14:30-17:00时,节假日除外)。有意参加竞买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规定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并注明竞买矿权保证金(户名:富顺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开户行:农行富顺县支行,账号:110201040005127),以到账为准。法人申请竞买的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托人身份证。《出让文件》规定需提交的其他资料,经审查合格的,办理竞买手续,取得本次竞买资格。
本次出让矿权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请认真阅读出让文件,未尽事宜以《出让文件》为准。《出让文件》于公告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止,在富顺县国土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国土资源局二楼)领取。本次拍卖的标的物拍卖方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可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未到现场踏勘或踏勘不细的后果自负。
四、拍卖时间、地点
2016年3月 24 日10:00时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综合服务大厅(富顺县富世镇釜江大道中段317号)举行拍卖会。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公告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通知,届时以变更通知为准。
(二)本公告解释权由富顺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
六、联系方式
地 址: 富顺县国土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县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系人:王先生 古先生
联系电话:(0813)7202869 7215387
网 址:http://www.landchina.com/、http://www.spprec.com/
富顺县国土资源局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