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阆中市人民政府批准,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22)046 | 宗地总面积: | 34495.1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阆中市保宁街道姜家拐阆水东路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中心城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34495.19 | 二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56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场地平整:场地平整 基础设施:宗地外“六通” | 起始价: | 7761万元 | 加价幅度: | | 备注: | (2022)046号出让地块位于保宁街道阆水东路,规划总用地面积39755.24平方米(59.63亩),代征道路用地面积5260.05平方米(7.89亩)净用地面积34495.19平方米(51.74亩); 建设用地使用性质为居住用地可兼容不大于20%商业;容积率大于1.0且不大于1.5;计容建筑规模小于等于51742.8平方米且大于等于34495.2平方米;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5%;绿地率大于等于35%;商业出让40年,住宅出让70年.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人应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出具的资金证明;竞得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对成交价款进行抵扣任何欠款。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07日 至 2023年03月14日 到 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3年03月07日 至 2023年03月14日 到 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有者权益和开发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14日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3年03月14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3年03月15日09时00分 在 阆中市七里新区巴都大道阆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阆中市七里新区巴都大道阆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田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0817-6305205、6306219 开户单位:阆中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阆中农商银行新村路支行 银行帐号:88130120048546488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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