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珙县人民政府批准,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5(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金河组团JH01-03-A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6271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珙县巡场镇金河新区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2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80 |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中心城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62719 | 十三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64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已完成征地补偿的现状出让,宗地地内如涉及其他附着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 起始价: | 18815.7万元 | 加价幅度: | 62.719万元 | 备注: | 1.土地竞得者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须缴纳不低于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总价款50%的土地出让价款。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完清该宗地剩余土地出让价款。
2.土地竞得者须严格按照地块对应《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3.宗地内的建设项目,土地竞得者须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交地之日起3年内竣工。 | 宗地编号: | 金河组团JH02-06-01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2422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珙县巡场镇金河新区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5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50 | | | 主要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区位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商务金融用地 | 24225 | 十三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7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已完成征地补偿的现状出让,宗地地内如涉及其他附着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 起始价: | 5814万元 | 加价幅度: | 24.225万元 | 备注: | 1.土地竞得者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须缴纳不低于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总价款50%的土地出让价款。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完清该宗地剩余土地出让价款。
2.土地竞得者须严格按照地块对应《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3.宗地内的建设项目,土地竞得者须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交地之日起3年内竣工。 | 宗地编号: | 金河组团JH02-07-05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2185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珙县巡场镇金河新区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1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5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2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8 | | | 主要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区位 | 中心城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商务金融用地 | 21850 | 十三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5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已完成征地补偿的现状出让,宗地地内如涉及其他附着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 起始价: | 4916.25万元 | 加价幅度: | 21.85万元 | 备注: | 1.土地竞得者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须缴纳不低于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总价款50%的土地出让价款。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完清该宗地剩余土地出让价款。
2.土地竞得者须严格按照地块对应《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3.宗地内的建设项目,土地竞得者须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交地之日起3年内竣工。 | 宗地编号: | 金河组团JH03-08-01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4979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珙县巡场镇金河新区 | 出让年限: | 40年 | 容积率: | 小于或等于0.3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1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12 | | | 主要用途: | 商务金融用地 | 区位 | 中心城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商务金融用地 | 4979 | 十三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6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已完成征地补偿的现状出让,宗地地内如涉及其他附着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 起始价: | 1194.96万元 | 加价幅度: | 4.979万元 | 备注: | 1.土地竞得者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须缴纳不低于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总价款50%的土地出让价款。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完清该宗地剩余土地出让价款。
2.土地竞得者须严格按照地块对应《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3.宗地内的建设项目,土地竞得者须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交地之日起3年内竣工。 | 宗地编号: | 珙县经开区YJ-A-08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3258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珙县余箐工业园区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60 |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中心城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32584 | 十三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6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已完成征地补偿的现状出让,宗地地内如涉及其他附着物的搬迁,其工作及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 起始价: | 8797.68万元 | 加价幅度: | 32.584万元 | 备注: | 1.土地竞得者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须缴纳不低于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成交总价款50%的土地出让价款。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完清该宗地剩余土地出让价款。
2.土地竞得者须严格按照地块对应《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相关要求进行建设。
3.宗地内的建设项目,土地竞得者须在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交地之日起3年内竣工。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11月16日 至 2022年12月05日 到 珙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11月16日 至 2022年12月05日 到 珙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05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12月05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12月06日10时00分 在 珙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拍卖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珙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 系 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0831-4012683 开户单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珙县支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珙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银行帐号:22488801040015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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