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普格县人民政府批准,普格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普格县PG-2020-02号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5988.2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普基镇正街村2组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4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50 |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中心城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4191.7750 | 十一级 | | | 其他商服用地 | 1796.4750 | 十一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5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 起始价: | 780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备注: | 该地块土地买受人须返还3140.87㎡住宅(详细返还方案见报名资料) | 宗地编号: | 普格县PG-2020-03号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3386.6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普基镇正街村4组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4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60 |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中心城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2370.6760 | 十一级 | | | 其他商服用地 | 1016.0040 | 十一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8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 起始价: | 414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备注: | 该地块土地买受人须返还3908.21㎡住宅(详细返还方案见报名资料) | 宗地编号: | 普格县PG-2022-05号地块 | 宗地总面积: | 32983.0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普基镇正街村4组(县疾控中心北面)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1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0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60 |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中心城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23088.1350 | 十一级 | | | 其他商服用地 | 9894.9150 | 十一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997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 起始价: | 4984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10月30日 至 2022年11月18日 到 普格县城乡土地综合整治储备中心(普格县商业街3幢普格县自然资源局2楼)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10月31日 至 2022年11月18日 到 普格县城乡土地综合整治储备中心(普格县商业街3幢普格县自然资源局2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8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11月18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11月19日09时00分 在 普格县政务服务管理局三楼(普基镇中心街37号)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拍卖成交价款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含土地出让金),不包括买受人应当缴纳的土地交易手续费和其他税费。 (二)地块买受人须在2022年12月18日17时30分之前缴纳完土地成交价款的50%,2023年11月18日17时30分之前缴纳完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及税费(拍卖出让后1个月内缴纳完土地总价款的50%,一年内缴纳完全部土地价款和税费)。 (三)地块买受人均须在2023年11月18日前向普格县自然资源局缴纳交易手续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财务核定为准)。 (四)地块买受人须严格按照以上方案执行,意向竞买人在报名竞买前须提交对宗地现状已充分了解,愿意接受土地出让方案中项目要求及竞得人应履行义务的书面承诺,并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在参与宗地竞买前提交至普格县城乡土地综合整治储备中心(普格县自然资源局2楼)审核通过,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报名手续。 (五)买受人在开工前应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提高抗震设防标准以确保安全,对有隐患的地块必须采取相应措施防治,同时做好环评相关工作。买受人须确保项目无相关隐患后方可动工建设。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并以出让文件中附录的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普格县城乡土地综合整治储备中心(普格县商业街3幢2楼) 联 系 人:博基先生,雷女士 联系电话:18048997140 ,0834-8575923 开户单位:普格县城乡土地综合整治储备中心 开户银行: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93140120000029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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