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政府批准,广安市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前锋区QF2022—4号 | 宗地总面积: | 6058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得胜路西侧,世纪职校对面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3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80 |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中心城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60587 | 四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42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按现状出让 | 起始价: | 17100万元 | 加价幅度: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10月11日 至 2022年10月30日 到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10月11日 至 2022年10月30日 到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0日15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10月30日15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10月31日10时00分 在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锋区分中心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申请人可于2022年 10月11日9:00时至2022年10月30日下午15:30时止,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guang-an.gov.cn)凭借账号密码或者CA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报名并下载拍卖文件资料(此为获取拍卖文件及相关资料的唯一途径)、上传资格审查文件、查看保证金虚拟子帐号后缴纳保证金(保证金缴纳方式为从公司/个人帐户直接转入到保证金虚拟子帐号中,且必须一次性足额缴纳),未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或个人,须按企业/个人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后,进行报名等活动(详见《广安市土地矿产竞买人员操作手册》)。 2.该宗地的竞得人自该宗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出让人终止供地,不退还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定金。 3.该宗地拍卖成交出让价款分两期缴纳,第一期应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的50%,第二期于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60日内缴清全部剩余价款。土地出让价款只能以受让人的名义缴入指定账户。 4.该宗地自受让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违约金)之日起30日内完成土地移交,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及违约金的,不得交付给受让人。 5.该宗地建设项目自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若发现土地闲置等情况,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处理。 6.该宗地机动车停车泊位≥0.6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非机动车停车泊位≥0.8辆/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该宗地应按停车位的20%新建充电桩,并按停车位的10%预留配套建设充电桩。其他规划建设条件严格按照《广安市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转)让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前区自然资规国条〔2022〕008号)执行。 7.该宗地建设项目的风貌应符合广安市城市形态及建筑立面控制导则和广安中心城区总体城市设计相关要求。 8.该宗地结建地下空间(车位、商业)按《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进行确权登记。该宗地应根据《人民防空法》《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等要求,按照“应建必建”原则,结合地面建筑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结建防空地下室面积、防护等级、审批程序等具体事宜,由受让人与属地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对接。属于地下人防工程的,应明确其平时用途、具体位置、面积和归属,但不得出售和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9.该宗地土地勘测费、地价评估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等中介机构服务费由前锋区财政承担。交易服务费由受让人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清,未缴清费用之前不得交付土地给受让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广安市前锋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26-2883983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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