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矿业权交易规则》《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精神若干事项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0〕9号)等文件规定,报经会东县人民政府批准,会东县自然资源局公开挂牌出让会东县铁柳镇大岩洞砂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区块基本情况
(一)会东县铁柳镇大岩洞砂岩矿
1.地理位置及相关信息。该采矿权位于会东县城195°方向,直距23km处,行政区划属会东县铁柳镇官房村管辖。矿山中心点地理坐标:东经102°31′09.20″,北纬26°25′07.10″。
会东县铁柳镇大岩洞砂岩矿采矿权出让信息表
拐点编号 |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面积 | 开采标高 | 开采矿种 | 开采方式 | 起挂价(人民币:万元) | 增价幅度(人民币) | |
X坐标 | Y坐标 | |||||||
1 | 2923374.054 | 34551766.21 | 0.0273平方公里 | +1915~+1820m | 砂岩 | 露天开采 | 415.7 | 10万元或其整数倍 |
2 | 2923387.054 | 34552048.22 | ||||||
3 | 2923291.053 | 34552033.22 | ||||||
4 | 2923310.053 | 34551979.22 | ||||||
5 | 2923239.053 | 34551772.21 | ||||||
生产规模 | 不低于5万立方米/年 |
2.资源量情况
依据《会东县铁柳镇大岩洞砂岩矿地质详查报告》及《评审意见书》(评审〔2022〕01号),采矿权范围内保有资源量:140.715万立方米,资源储量规模为小型。
二、风险提示
(一)竞买人须仔细阅读并遵守出让公告和竞买须知要求,竞买申请一经受理,即视为竞买人对本次挂牌活动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责任。
(二)竞买申请人在参与本次采矿权竞买前,应详细查阅了解本采矿权的有关地质资料、前期投入费用情况、市场销售情况等,自行分析预测竞买本采矿权风险,自行到采矿权所在地现场踏勘,其采矿风险和竞买风险由竞得人承担。矿产资源开发本身具有较高的风险性,本次出让采矿权包括矿产资源情况(矿层厚度、矿石质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和资源量等)与实际开采有差距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影响,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限制影响,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影响,不可抗力影响等风险。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矿业权现状、地质条件、安全生产条件、环境保护开采条件等,评估投资风险,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竞买申请人参加竞买,即视为竞买人对采矿权现状和竞买须知已完全认知并自愿承担所有风险。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安全风险、环境保护风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不得以资源储量、品质、开采条件等因素为由对成交结果、签订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提出退款、索赔、延长开采期限,退还交易服务费、出让收益及前期工作费用或延期支付采矿权出让收益等。
(三)竞得人应依法完善相关用地、用林、用草手续。
(四)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应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用地、取水、行洪论证、水土保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行政许可等手续,并落实相应措施,所产生的相应费用均由采矿权人承担。在开采过程中应遵守公路、铁路、城市规划区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
(五)竞得人应承担与矿区范围开采需占用相关的土地、林地、草地、房屋、坟地、道路交通、水利、电力和生活设施及地面附着物等补偿费用。
(六)采矿权人应按规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法定义务。
三、相关要求
(一)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外地公司报名时需提供由县市场监管局出具的《市场预核准告知书》,竞得该宗采矿权后,须在会东县注册成立新公司后才能对该采矿权进行开发。
(二)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二十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三)本次出让采矿权涉及会东县人民政府投入采矿权地质勘查等费用为66.8万元。该前期费用未计入出让起挂价,由竞得人承担。在签订出让合同后,20个工作日内将该项费用上缴会东县财政。
(四)竞得人在收到《缴款通知书》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采矿权出让收益,不接受分期缴纳出让收益。
(五)以上该宗采矿权出让后,矿山设计生产规模不得低于5万立方米/年,矿山建设必须按照《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DZ/T0312-2018)进行绿色矿山生产建设,采用先进开采加工工艺。矿山在建成投产3年内按届时政策达到绿色矿山标准,入库绿色矿山名录。
四、出让方式
会东县铁柳镇大岩洞砂岩矿采矿权出让方式为有起挂价、无底价挂牌出让,价高者得。
五、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同一法定代表人注册的多家公司,或母子等公司,只能由其中一家公司申请参加竞买同一宗采矿权)。
(二)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三)竞买申请人需提供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具有担保资质的国有股份制银行出具担保函。银行担保函提供金额不得低于起挂价,有效期不少于6个月。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第四章格式文件中银行保函格式要求。
(四)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六、竞买申请
(一)申请时间:2022年10月10日至2022年11月8日,每天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期间不受理申请)。
(二)申请地点为:会东县土地矿山交易储备中心(会东县三鑫路南段24号)。
(三)竞买申请人可到会东县土地矿山交易储备中心咨询、免费领取挂牌出让文件或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凉山州)(http://ggzyjy.lsz.gov.cn)免费下载挂牌出让文件(地质资料仅在会东县土地矿山交易储备中心领取)。
(四)竞买申请人在申请时间内凭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提交竞买申请。本次挂牌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七、竞买资格确认
竞买人在申请时提供其符合本次采矿权竞买主体资格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经形式性资格审查后,符合申请条件的竞买申请人,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后方能参加报价。
八、挂牌期限和报价地点
挂牌期限:2022年10月30日8:30至2022年11月10日09:30(北京时间)。
报价时间:2022年10月30日8:30至2022年11月10日09:30(北京时间)。
(正常工作时间内)报价地点为:会东县土地矿山交易储备中心(会东县三鑫路南段24号)。
挂牌会时间:2022年11月10日9时30分。
挂牌会地点为:会东县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会东县三鑫路南段24号)。
挂牌期限届满前30分钟,矿业权交易机构宣布最高报价及其报价者,并询问竞买人是否愿意继续竞价,挂牌期限届满,若无继续竞价的,最高报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有愿意继续竞价的,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矿业权交易机构将以挂牌截止时间的最高报价为起始价组织现场竞价。
九、签订合同及缴纳出让收益
(一)竞得人须在收到《成交结果公示无异议通知书》之日起10个日内与会东县自然资源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二)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后,由出让人依据出让合同出具《缴款通知书》,竞得人须在收到缴款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缴款通知要求一次性缴清采矿权出让收益。竞得人逾期不足额缴纳出让收益及前期工作费用的,出让人有权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无偿收回该采矿权,并会同相关部门对竞得人开展企业失信联合惩戒,已经缴纳的交易服务费、出让收益及前期工作费用不予退还,并由担保机构承担担保额的付款责任。
(三)竞得人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凭采矿权申请登记书、出让收益缴款凭证等采矿权新立登记要件,向会东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办理采矿权登记。
十、挂牌公告发布媒体
1.凉山州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dnr.lsz.gov.cn/)
2.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202.61.89.138:800/)
3.会东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chd.gov.cn/)
十一、咨询及联系方式
会东县土地矿山交易储备中心
出让文件咨询:0834-5426059,保老师
竞买申请咨询:0834-5428186,赵老师
十二、监督投诉电话
会东县自然资源局:0834-5421281
会东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