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木里县人民政府批准,木里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该宗地位于龙钦北街,东至木里县龙钦北街,南至凉山州木里重点国有林保护局,西至凉山州木里重点国有林保护局,北至凉山州木里重点国有林保护局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用地范围以红线图为准。该宗地约2923.40平方米(约4.39亩),出让宗地面积若有误差,以实测为准。出让土地使用条件:依据木里县规划建设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全体委员会会议研究,项目土地使用条件如下: (一)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用地代码:R2;(二)用地面积:2923.40㎡;(三)容积率:≥1.0且≤3.1;(四)建筑密度:≤50%;(五)绿地率:≥15%;(六)建筑限高:≤24米;(七)停车位:配置车位且不小于0.5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必须配置新能源充电设施(占比≥10%)。(八)该宗地估价报告备案号:5105622BA0303。 宗地编号: | 513422100002GB10001 | 宗地总面积: | 2923.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木里县乔瓦镇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3.1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50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1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24 |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2923.40 | 十五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660万元 | 加价幅度: | | 备注: | (一)竞买人需提交同一日期银行3000万人民币以上存款的资信证明或1亿元及以上银行授信额度证明。联合申请竞买的必须签订《联合竞买协议》,竞得后在签订《挂牌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以《联合竞买协议》为准,不得新增、更改成员。联合竞买人必须具备建设资金保证,联合竞买人必须共同推举授权委托联合竞买成员之一的唯一代表或牵头人行使参加拍卖出让活动和权利,并只能以唯一代表或牵头人(可以是一个自然人或一个法人)的账户提交同一日期银行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存款的资信证明或1亿元及以上银行授信额度证明。
(二)竞买人须自行到宗地进行现场踏勘,现场踏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该出让宗地面积若有误差,以交地实测面积为准。
(三)土地竞得人须按照县人民政府和征收部门的要求,承诺同意政府按5180元/㎡回购价提供质量合格的回迁安置房68套(其中120㎡的17套, 100㎡的27套, 60㎡的 24套)和建筑总面积约1398.94㎡的住房。具体面积、详细户型在竞得人做修建性详细规划时与木里县城区老旧小区改建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研究最终确定,竞得人严格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修建,政府在回购住房时,实际房屋建筑面积大于或者小于应安置建筑面积的部分,由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住房不分地段、位置),按评估价互补差价。
(四)该宗地为老旧小区改造建设项目,土地竞得人必须履行《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木里县城区老旧小区改建提升国有土地收回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木里县城区老旧小区改建提升项目凉山州木里重点国有林保护局国有土地收回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及木里县城区老旧小区改建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会议纪要》《通知》等相关内容要求。
(五)买受人竞得该宗土地后,必须配置车位且不小于0.5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的车位,必须配置新能源充电设施(占比≥10%)。
(六)买受人在开工前须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提高抗震设防标准以确保安全,对有隐患的地块必须采取相应措施防治,同时应做好环评相关工作。买受人须确保项目无相关隐患后方可动工建设。
(七)土地竞得人须与征收部门在项目设计阶段优先确定政府回购安置住宅的位置,待安置房选择完成后剩余部分再进行商品房出售。
(八)土地竞得人应按规划设计要求,自行投资并负责高品味、高质量设计。完成规划用地范围内的通行道路、护坡堡坎、消防通道等所有工程建设。
(九)安置房交房时间: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24个月内交房,超过24个月交房的,增加的所有费用由土地竞得人承担。
(十)土地竞得人必须全面落实征收部门在拆迁安置还房过程中的处理意见,协助征收部门做好还房安置工作。
(十一)买受人竞得土地后,需在木里县注册登记设立项目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开发建设。
(十二)本次拍卖出让宗地竞买保证金必须由竞买申请人自行缴纳,不得代缴,申请人必须使用合规自有资金购地。(注:拍卖出让保证金进账人必须是竞买人,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保证金。因银行票据交换有时间差,请拟竞买人提前进账,款到竞买保证金账户后,方可取得报名资格。)
(十三)该宗地成交价款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总价款(含土地出让金),不包括买受人应交纳的土地交易手续费和相关税费。土地价款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签订出让合同后3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价款。
(十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并以拍卖文件中附录的《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拍卖出让龙钦北街城镇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木府函〔2022〕87号)和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文件为准。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09月21日 至 2022年10月12日 到 木里县自然资源局(扎昌街177号)二楼自然资源权益与开发利用股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09月21日 至 2022年10月12日 到 木里县自然资源局(扎昌街177号)二楼自然资源权益与开发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10月12日17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10月13日15时30分 在 木里县自然资源局(扎昌街177号)四楼会议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接受报名。主要公示及网址: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202.61.89.138:800)、凉山彝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局网(http://dnr.lsz.gov.cn)、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muli.gov.cn)。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木里县乔瓦镇扎昌街177号 联 系 人:何先生 胡女士 联系电话:18398493458 13693460609 开户单位:木里藏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凉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木里支行 银行帐号:88340120003059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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