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县土地矿产收购储备整理中心
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普采(拍)[2015]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凉山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规定,经普格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普格县国土资源局委托,普格县土地矿产收购储备整理中心依法组织拍卖出让普格县大坪乡底古村砂石矿、洛乌乡洛莫村砂石矿、大坪乡底古村页岩矿和特补乡庙子湾村页岩矿的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详见出让文件)
宗号 |
采矿权名称 |
矿种 |
有效期 (年) |
履约保证金(万元) |
起拍价 (万元) |
拍卖时间 |
1 |
普格县大坪乡底古村砂石矿 |
建筑用砂石 |
8 |
38 |
75 |
拍卖: 2015年10月13日 |
2 |
普格县洛乌乡洛莫村砂石矿 |
建筑用砂石 |
8 |
36 |
72 | |
3 |
普格县大坪乡底古村页岩矿 |
砖瓦用页岩 |
10 |
60 |
120 | |
4 |
普格县特补乡庙子湾村页岩矿 |
砖瓦用页岩 |
10 |
40 |
80 |
二、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竞买人需作出科学的分析和决策,谨慎投资,风险自负。
2、竞得人自行解决除出让标的物以外的问题和矛盾,并承担相应费用,如涉及他人的林地、土地权属等问题,由竞得人与权属人自行协商。
三、出让方式、增加幅度
出让方式: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出让。即:单宗采矿权竞买人达到三家(含三家)以上的,依法组织采矿权拍卖出让。
拍卖增价幅度(人民币):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如拍卖达不到底价,现场进行邀约竞价)。
四、竞买资格和相关要求
1、竞买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
2、如是自然人竞得后2个月内必须在普格县依法注册公司。
五、竞买申请与登记
参加竞买的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法人代表证明或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自然人凭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到普格县土地矿产收购储备整理中心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按规定交付履约保证金,办理竞买手续后,取得采矿权竞买资格。
六、报名及履约保证金缴款截止时间、联系方式
报名及履约保证金缴款截止时间: 2015年10月12日17:00分。
履约保证金收款单位:普格县土地矿产收购储备整理中心。
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农行普格县支行;账号:22645101040007731。
报名地点:普格县土地矿产收购储备整理中心(普格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834-4774875 13981513509
七、监督单位及电话
普格县监察局 0834—4773820
普格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室 0834-8571028
普格县土地矿产收购储备整理中心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