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收回2021-37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因规划调整,经报请古蔺县人民政府批准(古府函〔2022〕227号)同意,决定依法有偿收回2021-37号宗地70687.15平方米(折合106.03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退回四川建兴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土地价款1590.45万元。
收回该宗地的其他相关信息可到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询。
特此公告。
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