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国土资源局探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乐市国土资公[2011]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四川省探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委托,我局2011年4月25日公告(乐市国土资公[2011]03号因故于2011年5月6日中止)出让的四川省峨眉山市大为镇玉龙石膏矿详查探矿权,定于2011年6月24日(星期五)10:00在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市场公开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矿权相关情况
探矿权名称 |
勘查矿种 |
矿区面积 (平方公里) |
出让年限 (年) |
起叫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四川省峨眉山市大为镇玉龙石膏矿详查探矿权 |
水泥配料用石膏矿 |
约3.93 |
3 |
600 |
200 |
注:探矿权存在较大的找矿风险,竞买人需作出科学的分析和决策,谨慎投资。
二、出让方式: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自由竞价,价高者得。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立项的日产熟料2000吨以上的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项目业主,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四、报名要求:有意竞买者请于公告之日09:30起至2011年6月23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到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咨询、索取拍卖文件,凭竞买保证金缴款凭据(以到账为准)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提交报名申请。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五、竞买资格确认: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申请人,签订《竞买协议》,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参加竞买。
六、竞得人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全部探矿权价款。
七、因四川省峨眉山市大为镇玉龙石膏矿详查探矿权在限制勘查区内,竞得人须在做好地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到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后,才能办理勘查许可证。
八、2011年4月25日公告出让的四川省峨眉山市乐都镇牟山石灰岩勘探探矿权因故终止交易。
九、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相关信息登陆:四川乐山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lstkj.com)、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sclr.gov.cn)。
十、联系地址:四川省乐山市中区柏杨东路199号二楼 联系电话:0833—2443919 0833—2412749
联 系 人:彭先生 杨女士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