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510500-2022-B-014 | 宗地总面积: | 39987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酒城大道三段与华园南路交叉口西北、西南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80 |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中心城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39987 | 三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5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起始价: | 22432.707万元 | 加价幅度: | | 宗地编号: | 510500-2022-B-017 | 宗地总面积: | 3837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龙马潭区福阳路与柏云路交叉口东北侧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8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54 |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中心城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38374 | 六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5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起始价: | 12433.176万元 | 加价幅度: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二)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三)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属于自有合规资金的承诺书,资信承诺书。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08月31日 至 2022年09月20日 到 泸州市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3号)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08月31日 至 2022年09月20日 到 泸州市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20日10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09月20日10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09月20日15时00分 在 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2号)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公告是泸市自然资规告[2022]8号补充公告(一):按照泸州市龙马潭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的通报(第2号)》要求,龙马潭区自8月31日6时起实行临时性静态管理,暂定实施3天,现将我局于2022年8月12日发布的《泸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泸市自然资规告[2022]8号)补充公告如下: 推迟竞买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拍卖时间,具体时间根据疫情管控要求另行公告通知。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南光路3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830-2589627 18783004755 开户单位:泸州市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中心 开户银行:泸州市工行江阳南路支行 银行帐号:2304343429201035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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