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和《四川省探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四川省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拍卖出让大龙潭苴却石矿勘查探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机关或受托机关名称、地址:
1. 出让机关名称四川省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地址攀枝花市临江路泰坤大厦十楼。
2. 受托出让机关名称攀枝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地址攀枝花市临江路泰坤大厦十楼。
二、出让采矿权名称、范围及基本情况:
矿1:简单介绍矿区所在地理位置、交通及地质矿产等概况1、本次探矿权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6年12月1日至2006年12月6日内,到攀枝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获取拍卖挂牌出让文件。
2、申请人可于2006年12月1日至12月8日,到攀枝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12月8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6年12月12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拍卖不接受信函、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1.需咨询本次拍卖挂牌相关问题的,可于2006 年12月6日(工作日)以前,以书面形式向攀枝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提出咨询。
2.申请人须全面阅读有关拍卖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报名前向我局咨询,也可到现场踏勘;申请人一经受理确认后,就视为竞买人对拍卖文件及矿业权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详细地质资料可到攀枝花市地产交易中心免费查阅,并可安排到矿山现场查看。
3.本次拍卖承办单位为攀枝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三、竞买资格
资质条件须经出让人审核确认。自《公告》之日起至2006年12月12止,到攀枝花市临江路泰坤大厦十楼报名并索取相关出让文件。参加竞买者,持竞买申请书、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竞买的,应出具联合探矿(采矿)协议书)办理竞买手续。经审查合格的,交付竞买保证金100万人民币后,取得竞买资格。
四、拍卖时间、地点:
探矿权拍卖出让时间定于2006年12月13日10时0分在攀枝花市临江路泰坤大厦十楼举行。
五、其它事项:
拍卖规则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资料。
地 址:攀枝花市临江路泰坤大厦十楼
联 系 人:曾莉 唐彬
咨询电话:(0812)3348981 3364712
网 址:www.pzhgt.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