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泸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510504-2022-B-005 | 宗地总面积: | 6508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龙马潭区鱼塘街道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2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80 |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65088 | 十二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495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109922BA0003 | 现状土地条件: | 起始价: | 251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备注: |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设施,规模不超过计容面积的3%),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 | 宗地编号: | 510504-2022-B-006 | 宗地总面积: | 3573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龙马潭区鱼塘街道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2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80 |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35730 | 十二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70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109922BA0002 | 起始价: | 251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备注: |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设施,规模不超过计容面积的3%),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 | 宗地编号: | 510504-2022-B-011 | 宗地总面积: | 48500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龙马潭区石洞街道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2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22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54 |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48500 | 十二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18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5109922BA0004 | 起始价: | 150万元 | 加价幅度: | 1万元 | 备注: | 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设施,规模不超过计容面积的5%),使用年限住宅70年,商服40年。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和相关文件另有规定的外,均可单独或联合参加竞买。联合竞买的,在申请时须提供联合竞买协议,联合竞买协议要明确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当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成立)等内容。 2.竞买保证金缴纳的主体必须是申请竞买土地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受理非竞买人代缴竞买保证金。 3.竞买人需提交竞买保证金属于自有合规资金的承诺书,资信承诺书。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08月19日 至 2022年09月08日 到 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08月19日 至 2022年09月08日 到 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08日18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09月08日18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09月09日10时30分 在 泸州市龙马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号楼四楼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上述3宗地按公告之日现状出让。 2.上述3宗地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付全部土地价款的50%,剩余土地价款自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付清。土地价款按照税务部门要求缴纳。 3.竞得人需在土地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先与属地区政府签订《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履约协议书》(公共配套服务设施要求最终以规划设计通知书为准),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4.参照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的通知》,进入泸州市龙马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各方主体须佩戴口罩,出示四川天府健康通绿码和扫描场所码进入,配合现场人员做好体温检测和登记工作。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泸州市龙马潭区春雨路240号附102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679679993 开户单位:泸州市龙马潭区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四川省泸州市分行江阳支行 银行帐号:230434310912491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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