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岳池县人民政府批准,岳池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YCP-2022-3 | 宗地总面积: | 33287.92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花田路以东与龙凤路二段以北交叉处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2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小于或等于54 |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郊区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33287.92 | 十一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62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场地平整:公告时现状 基础设施:公告时现状 | 起始价: | 13100万元 | 加价幅度: | | 备注: | (一)主要规划条件为:容积率≤2.5,建筑密度≤32%,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居住建筑限高54米,局部可突破54米但不超过80米;商业建筑不超过100米),兼容商业,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20%,商业须独立设置。停车泊位配建标准按照《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执行,机动车停车位≥0.6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并结合实际需求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车位≥0.8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建筑架空层如为公共开敞空间,不计入容积率指标,但须计入建筑高度和层数指标;建筑物的地下室如为停车、人防和配套的设备用房不计入容积率指标。建筑面积计算须严格按照《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和国家相关规范执行。其他规划设计条件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GY5116212022000020)执行。
(二)竞得人自该宗土地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出让合同的,出让人终止供地,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三)根据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关于印发《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广市建局〔2022〕79号),该宗地拍卖成交出让价款分两期缴纳,第一期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缴纳50%,第二期在15个月内全部缴清;逾期未缴清全部土地价款,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四)该宗地自受让人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含违约金)之日起30日内完成土地移交,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及违约金,不得交付给受让人。
(五)该宗地建设项目自交地之日起1年内开工,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若发现土地闲置等情况,严格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处理。
(六)该宗地结建地下空间按《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城市规划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广安府办发〔2019〕33号)进行确权登记。
(七)该宗地土地勘测费、地价评估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费、交易手续费等中介机构服务费由受让人在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付清,未缴清费用之前不得交付土地给受让人。
(八)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拍卖出让起始价为13100万元(包含地下空间价款,地下空间价款不包含地下人防工程),土地使用年限为商业40年、住宅70年。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08月17日 至 2022年09月05日 到 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08月17日 至 2022年09月05日 到 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9月05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09月06日09时3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09月06日10时00分 在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池县分中心一楼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岳池县分中心(九龙镇迎宾大道吴雪艺术中心北侧3号楼)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826-5680295 开户单位: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开户银行: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银行帐号: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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