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国土资源局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眉市国土资公〔2011〕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挂牌出让以下探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机关与受托机关名称:
1.出让机关名称:四川省国土资源厅
2.受托机关名称: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出让探矿权名称及基本情况:
探矿权 名 称 |
矿 种 |
区 块 面 积 (平方公里) |
出 让 年 限 (年) |
挂牌 起始价(万元) |
履 约 保证金 (万元)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黑龙滩地热普查探矿权 |
地热 |
34.93 |
3 |
80 |
16 |
三、竞买人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400万元。
四、报名时间与地点:
本次探矿权挂牌报名时间是2011年12月7日至 2011年12月26日18时,报名地点在眉山市眉州大道国土资源综合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财务室。
五、报名方法:
竞买人须在2011年12月26日18时前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交纳履约保证金凭据(交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26日17时,以银行书面通知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达竞买保证金帐户为依据视为交纳),向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办理竞买手续,索取挂牌文件。经审查合格的,取得竞买资格。
六、本次探矿权挂牌竞价时间为2011年12月27日9时至2012年1月9日17时(节假日除外),挂牌竞价地点在眉山市眉州大道国土资源综合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A区举行。
七、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转入现场竞价,最终报价最高且高于底价者即为此探矿权受让人。受让人依法办理探矿权登记后成为探矿权人,勘查结束探矿权人可依法申请采矿权,也可依法转让探矿权。
八、探矿有风险,竞买须谨慎。该勘查区域仅做了初步论证,找矿风险高。竞买人在参与本探矿权竞争前,应咨询有关地质专家,并到实地详细了解本探矿权的找矿风险情况,探矿风险由受让人承担。探矿权人如需在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勘查活动,须自行与土地使用权人协商解决。
九、竞买保证金帐户与联系方式
户名:眉山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行:建设银行四川分行眉山分行
帐 号:5100 1697 2080 5151 0495
必须备注事项:公共交易保证金(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黑龙滩地热普查探矿权竞买保证金)
联系电话:028-38162233
网 址: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 http://www.sclr.gov.cn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maggzy.com.cn
眉山市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