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洪雅县人民政府批准,洪雅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HYP(2022)28号 | 宗地总面积: | 56931.2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将军镇高岩社区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1.5 | 建筑密度(%): | 小于或等于35 | 绿化率(%): | 大于或等于35 | 建筑限高(米): | | | | 主要用途: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区位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 城镇住宅-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56931.26 | 十四级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048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起始价: | 10240万元 | 加价幅度: | | 备注: | HYP(2022)28号宗地位于洪雅县将军镇高岩社区(东临高岩社区,南临高岩社区,西临高岩社区,北临高岩社区),土地面积为56931.26㎡(约85.4亩),土地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可兼容不超过30%的商业建筑)。容积率:1≤FAR≤1.5,绿地率:≥35%,建筑密度:≤35%,其他规划要求严格按照《洪雅县城乡规划区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洪规设〔2022〕第9号)的文件执行。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出让方式为拍卖。宗地起拍价10240万元,竞买保证金2048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该宗地为净地出让。出让面积以 实测 为准,如有差异的,不影响成交价款的支付和拍卖成交的法律有效性,竞得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撤销拍卖成交结果或减少拍卖成交价款。 开发建设要求(按照洪规设〔2022〕第(9)号文件执行): (一)竞得人须以洪雅县内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实施本项目。 (二)土地交付后 1 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之日起 2 年内竣工。 (三)竞得人须具有 / 资质(特殊要求。如:加油加气需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四)土地竞得人在项目建设时应严格遵守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完工后,依法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报洪雅县水利局备案。 (五)土地竞得人依法竞得土地使用权后须持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施工设计图和宗地红线图等相关资料向洪雅县砂石矿产资源服务中心报备,并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2年07月29日 至 2022年08月18日 到 http://www.msggzy.org.cn/FrontHongYa/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2年07月29日 至 2022年08月18日 到 http://www.msggzy.org.cn/FrontHongYa/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08月18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2年08月18日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2年08月19日11时00分 在 洪雅县瓦屋山大道北段128号市民中心6楼第二开标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洪雅县瓦屋山大道北段128号市民中心6楼 联 系 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28-35079782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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