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县国土资源局
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长国土资告字(2015)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和《四川省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长宁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就长宁县古河镇保农村七组砂岩采石场采矿权挂牌出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矿区位置 |
开采深度(米) |
矿区面积 (Km2) |
资源储量(万吨) |
矿山拟建 规 模 (万吨/年) |
出让 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挂牌增价幅度(每次/万元) |
古河镇保农村七组 |
+457.9- +430 |
0.0262 |
84.997 |
10 |
7.3年 |
25 |
85 |
2 |
二、出让方式:
1、本次采矿权采用挂牌方式出让。
2、到挂牌截止日期仍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对该宗采矿权进行现场竞价,出价高者为竞得人。
3、竞得者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手续交纳相关费用,竞得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三、竞买风险:由于地质情况的复杂性和勘查工作的局限性,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内的资源储量和实际情况有可能不相符合。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可到实地踏勘调查,真实了解存在的采矿及其它风险情况,谨慎行事,其竞买、采矿及其它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四、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五、报名要求: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9月28日17时止为挂牌报名时间。报名须持竞买申请书、银行资信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证明材料等,以及《采矿权挂牌出让须知》中约定需提供的资料,到长宁县国土资源局矿管股办理报名手续。
六、竞买资格确认:符合报名条件,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提出竞买申请,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领取竞买资格确认书。申请人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参加竞买。
七、挂牌时间及地点:
挂牌报价时间:自2015年9月29日起至2015年10月16日17时止。
挂牌地点:长宁县国土资源局(长宁镇建设路18号,君子宾馆左侧)。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宁县国土资源局矿管股(长宁镇建设路18号,君子宾馆左侧)。
电话及联系人:(0831)4622410 黄先生 李先生
传 真:(0831)4622410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