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12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推动工业用地供给侧改革的实施意见》(成国土资发〔2017〕2号)等有关规定,经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批准,我局拟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应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1.地块编号:510100-2022-D-007(高) 地块位置:成都东部新区(成都未来科技城)福田街道龙游村10组、11组,金家坝村1组;草池街道白马村14、18组(原简阳市福田乡定水村1、2组,金家坝村1组;草池镇兰河村5、9组)(位置详见规划用地红线图,测绘工程编号:2022-01350)。 净用地面积:177024.20平方米 用地性质:高等院校用地
地块编号 |
用地 性质 |
规划净用地面积 |
计入容积率的 总建筑面积 |
① |
高等院校用地 |
17386.63平方米 |
不小于20868平方米,且不大于43467平方米。 |
② |
高等院校用地 |
17338.94平方米 |
不小于20807平方米,且不大于38146平方米。 |
③ |
高等院校用地 |
38342.82平方米 |
不小于46012平方米,且不大于72852平方米。 |
④ |
高等院校用地 |
4720.64平方米 |
不小于5665平方米,且不大于8970平方米。 |
⑤ |
高等院校用地 |
20132.16平方米 |
不小于24159平方米,且不大于36238平方米。 |
⑥ |
高等院校用地 |
17887.36平方米 |
不小于21465平方米,且不大于44719平方米。 |
⑦ |
高等院校用地 |
16574.85平方米 |
不小于19890平方米,且不大于29835平方米。 |
⑧ |
高等院校用地 |
7786.33平方米 |
不小于9344平方米,且不大于21802平方米。 |
⑨ |
高等院校用地 |
15169.37平方米 |
不小于18203平方米,且不大于39441平方米。 |
⑩ |
高等院校用地 |
12681.09平方米 |
不小于15218平方米,且不大于38044平方米。 |
⑪ |
高等院校用地 |
9004.01平方米 |
不小于10805平方米,且不大于31515平方米。 |
出让年限:50年。二、公示期限 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7月13日(共30天)。 三、申请方式 公示期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政府全资国有企业,对本公示所列地块有意向的,须向我局提交用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意向用地单位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意向用地单位法人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申请材料。四、确定供地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若本公示所列宗地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用地者,则该宗地将终止协议出让程序,并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若本公示所列地块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用地者,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 联系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8号高新国际广场A座6楼 联系电话:13678170531联系 人:李米佳 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 2022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