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荥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荥置2018-04号宗地提高容积率的公示
2022-06-02 |  来源:

因规划调整,结合受让人申请,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的通知》(川府发〔201458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土地出让管理的通知》(川国土资规〔20174号)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相关规定,我局拟对荥置2018-04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提高容积率。

一、荥置2018-04号地块基本情况

荥置2018-04号宗地位于荥经县严道街道聚财街,面积2402.82平方米(约3.6亩),由熊明琼通过土地置换方式取得。

该地块变更前的规划条件为:二类居住用地(R21);兼容商业,商业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容建筑总面积的20%1<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建筑高度≤40米;机动车位按照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个设置;非机动车位按照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个设置;建筑控制红线为最小数值,满足最小日照、通风、采光和消防要求;退距符合《雅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及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地块内地下室(含半地下室)建筑用于居住、商业、娱乐等经营性设施的建筑面积(不含规划配套的地下停车场、人防、设备用房的面积),计入容积率。

该地块变更后的规划条件为:二类居住用地(R21);兼容商业,商业计容建筑面积比例不大于计容建筑总面积的20%1<容积率≤2.5建筑密度≤30%;绿地率≥25%;建筑高度≤40米;机动车位按照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个设置;非机动车位按照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个设置;建筑控制红线为最小数值,满足最小日照、通风、采光和消防要求;退距符合《雅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7)及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地块内地下室(含半地下室)建筑用于居住、商业、娱乐等经营性设施的建筑面积(不含规划配套的地下停车场、人防、设备用房的面积),计入容积率。

二、荥置2018-04号地块提高容积率流程

(一)该地块提高容积率方案经荥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我局通过公开抽签方式选聘四川行天下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该宗地块提高容积率进行评估,经核定需补交价款126.99万元。

(二)公示结束后,由我局与受让人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受让人需在重新签订合同后30日内缴清全部价款。受让人如未按时支付补缴价款,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追究竞得人的违约责任。

(三开发建设期为3,受让人重新签订出让合同1年内必须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条件动工建设。未按照规定期限动工或完工,造成违约或土地闲置的,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追究竞得人的违约责任或按《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四)受让人在实施具体建设项目时,负责按《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按地质灾害评估报告要求落实好各项防灾措施。在实施具体建设项目前应按照土壤污染防治等相关工作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评估结果按程序向环境保护、自然资源部门备案。

(五)受让人必须按照荥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规划红线和规划条件进行建设。

三、公示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20日,从202262日至2022621日止。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告所列地块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荥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

公告期满,无意义或有异议但经审查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办理该地块提高容积率相关手续。

联系地址:荥经县严道街道荥兴路西二段286

联系电话:0835-7627140

 

 

荥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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