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
公 告
江国土告字[2011]C-010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经中江县人民政府批准,中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具体建设规划要求按规划设计条件书(江建规条 [2011]字012#)规定实施。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
竞买 保证金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510623-2011 -C-09 |
南华镇南渡村、南坝村 |
39672.51 |
科教 |
≤1.5 |
≤30% |
≥30% |
50 |
84.00元/m2 |
167万元 |
二、竞买人须在中江县境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三、本宗地须在交地后二个月之内动工建设,整体工程在两年内全部竣工。
四、挂牌出让土地的契税等税收和交易手续费由挂牌竞得人承担。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1 月11 日至2011年 11月30 日,到中江县土地矿权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可于2011年11 月 11日至2011年11月30日,到中江县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1年 11月30 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11 月30日17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中江县政务服务中心;挂牌时间为:2011年12 月1 日9:00时至2011年12月12日17时。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出让增价幅度不低于5元/m2递增,竞买人填写报价单报价后,更新显示挂牌价格,同时继续接受新的报价,在挂牌截止时间的最高报价为竞买中标人。
2、挂牌时间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挂牌出让土地的契税和交易手续费由挂牌竞得人承担。
4、该宗地块地面附着物、建筑物由竞得人承担。
十、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中江县政务服务中心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838)7250557
联 系 人:徐女士 开户单位:中江县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中江支行 帐号:2305372109026400678
开户行:中国银行中江支行 帐号:839575442968091001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中江支行 帐号:5100164742605041874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中江支行 帐号:206101040000943
详情见: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sdr.gov.cn)
中江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一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