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收回2021-37号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因规划调整,经报请古蔺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决定依法有偿收回2021-37号宗地38527.46平方米(折合57.8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退回四川建兴园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土地价款867万元。
收回该宗地的其他相关信息可到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查询。
特此公告。
古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