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经剑阁县人民政府批准,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出让武连镇马鞍梁砖瓦用页岩矿采矿权,由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剑阁分中心和剑阁县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挂牌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矿权基本情况
采矿权编号 | 矿区位置 | 拐点范围坐标 | 矿种 | 矿区面积(km2) | 资源储量(万吨) | 开采标高(m) | 出让年限(年) | 开采方式 | 起始价(万元) | 首次增价幅度(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生产规模(万吨/年) |
202102 | 剑阁县武连镇马鞍梁 | 详见《挂牌出让文件》 | 页岩 | 0.1749 | 470.81 | +690m~+630m | 15 | 露天开采 | 360 | 10 | 180 | 30 |
备注 | 本次出让权利为采矿权,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矿区建设用地或临时用地、林地使用、道路及周边环境等补偿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与涉及权利人自行协商,依法补偿。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
二、竞买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公司、企业、事业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多家公司或具有母子关系的公司,只能由其中一家公司申请参加竞买)。
(二)申请人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无失信行为承诺书。
三、挂牌出让文件的取得
申请人可于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22日(节假日除外)前工作时间内到剑阁县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四、申请文件递交及资格审查
申请人可于2022年3月22日16时(节假日除外)前工作时间内向剑阁县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和口头等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2日11时(核准到账)。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剑阁县自然资源局和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剑阁分中心将在2022年3月22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挂牌出让的时间及地点
(一)挂牌报价的时间:2022年3月23日9时至2022年4月6日16时止。
(二)公开挂牌的地点: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剑阁分中心大厅
六、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对本砖瓦用页岩矿采矿权采用有底价增价方式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原则确定竞得人。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七、交易保证金的缴纳和处置
(一)申请人应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数额,使用银行转账的方式,按以下账户所示信息缴纳竞买保证金:
账户名:剑阁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四川剑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33950120000033324
(二)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剑阁分中心将在挂牌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未竞得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退还手续。退还的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八、风险提示
采矿有风险,竞买需谨慎。竞买人在参与本次采矿权竞买前,应自行咨询有关地质专家和详细参阅本采矿权的有关地质资料,并到拟出让采矿权地点实地踏勘考察和详细调查市场销售等情况,真实预测本采矿权的风险。本次出让所涉的采矿风险和竞买风险由竞得人无条件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有关出让公告、出让文件、挂牌期间报价、成交结果的异议以书面方式提出,出让人、矿权交易平台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有关挂牌截止活动的异议应在活动现场提出,由出让人、矿权交易平台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十、出让人、交易平台和竞买受理单位信息
(一)出让人
单位名称: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四川省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大道北段257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839-6601515
(二)交易平台
单位名称: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剑阁分中心
单位地址:四川省剑阁县下寺镇龙江大道政务大厅四楼
联 系 人:牛女士
联系电话:0839-6601831
(三)竞买受理单位
单位名称:剑阁县自然资源储备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四川省剑阁县下寺镇剑门大道北段257号
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839-6602978
十一、需要公告的其它内容
(一)本公告内容是《采矿权出让合同书》的组成部分,《采矿权出让合同书》未尽事宜以本公告内容为准。
(二)本次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在申报办理采矿登记时应自行择取有规定资质的单位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其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支付。
(三)公告时间内如有其他变更事项,出让人按相关规定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对本次挂牌活动有异议者,请在2022年4月6日12:00时前(工作日上班时间)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剑阁分中心。
(四)本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1.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矿业权市场):http://ky.mnr.gov.cn/;
2.四川省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202.61.89.138:800;
3.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
4.剑阁县公共服务平台:http://gyggzyjy.cn/ggfwpt/012007/subpagejg.html
5.广元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http://zrzy.cngy.gov.cn/
(五)申请人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不得参与本次竞买。查询渠道如下:
http://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beizhixingrenchaxun/?navPage
http://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navPage
广元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剑阁分中心 剑阁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