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昌县人民政府批准,平昌县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公开拍卖出让阳光小区,图号2004-3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宗地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1:位于平昌县建设街,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事业、团体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2:位于西城新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事业、团体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
地块1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30万元,采用增价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30万元。
地块2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60万元,采用增价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自《公告》之日起至2005年1月17止,到平昌县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按规定申领有关材料,及办理报名手续和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2005年1月18日10时0分在平昌县交易中心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竞买者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竞拍。现场竞价可以在公证员监督下用口头报价方式进行,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拍卖文件于2004年12月28日8时30分时起(节假日除外),在平昌县土地储备整理交易中心发售。
地 址:平昌县新华街南一巷
联 系 人:赵 军、洪咏梅
咨询电话:0827-623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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