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国土拍告字〔2011〕8号
经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批准,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二(幅)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 面积 |
主要规划条件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 证金 |
起拍价 |
P2011-14# |
炳草岗武警支队 |
4275.32 平方米 |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5.0(不含地下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0%,绿地率大于等于20%。其它规划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860 万元 |
4300万元 |
P2010-20# |
金江镇 |
19491.74 平方米 |
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金融业用地;容积率4.0(不含地下室建筑面积),建筑密度裙楼小于等于40%、主楼小于等于25%,绿地率大于等于25%。其它规划要求详见拍卖文件。 |
城镇住宅用地70年、商务金融用地40年 |
355 万元 |
1758万元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P2011-14#宗地:
1、宗地界址范围:
东:通道
南:通道、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攀枝花支队
西:通道、攀枝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北:通道
2、不设出让底价。
3、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4、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730日内竣工全部工程。
5、竞得人需无条件按规范实施紫藤巷道路扩建和紫藤巷道路与武警支队之间的围墙建设,费用由竞得人负责。紫藤巷道路扩建工程以及围墙必须确保与本宗地同步实施、同步竣工验收;道路建成后必须保证其公共性、不得封闭;在施工期间,竞得人必须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道路通畅。
6、竞得人需于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委托环评单位开展环评,经环保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竞得人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
7、按现状拍卖,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竞得人需要自行妥善处理地上附着物拆迁、地下管网搬迁、改线等相关事项,必须确保相关设施通畅,费用自理。
8、宗地内水、电、气及其设施与宗地外主管线接口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9、拍卖成交价仅为竞得者应缴纳的拍卖宗地土地出让金,其他相关税费由竞得者按规定自行缴纳。
P2010-20#宗地:
1、宗地界址范围:
东:道路
南:移民安置工程、规划道路
西:市仁和区金江镇、人民政府
北:金江镇卫生院
2、不设出让底价。
3、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4、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730日内竣工全部工程。
5、竞得人需于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委托环评单位开展环评,经环保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竞得人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配置物业管理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
6、按现状拍卖,宗地以现状地形提供。竞得人需要自行妥善处理地上附着物拆迁、地下管网搬迁、改线等相关事项,必须确保相关设施通畅,费用自理。
7、宗地内水、电、气及其设施与宗地外主管线接口由竞得人自行解决,费用自理。
8、拍卖成交价仅为竞得者应缴纳的拍卖宗地土地出让金,其他相关税费由竞得者按规定自行缴纳。
三、满足公告中规定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9月21日至2011年9月27日内,到攀枝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并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27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9月28日18时前确认其竞得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1年9月29日10时在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拍卖大厅举办。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临江路泰坤大厦九楼912室
联系电话:0812-3365192 3344909
联 系 人:
开户单位:攀枝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攀枝花市商业银行望江支行
帐 号:77041015201090001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