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2011告字〔12〕号
经资阳市人民政府批准,资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资三路与G321国道交会处南侧地块(编号YD—2011—12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地块 座落 |
规划设计主要指标 |
出让 年限(年) |
起叫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
净用地面积(亩) |
用途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退让道路红线 | |||||
2011—L—1 |
资三路南侧 |
60.26 |
住宅、商业(商业建筑面积不大于总建筑面积的10%-20%) |
≤2.8 |
≤30(其中高层建筑 ≤22%) |
≥35 |
符合规划要求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7800 |
20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有底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1年 8 月22日至2011年 9月10日到资阳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娇子大道与二环路交汇处)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1年 8 月22日至2011年 9月10日到资阳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1 年9月 10 日 17 时(以竞买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1年9月 10 日17 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1年9月14 日10时在资阳市人民政府土地拍卖交易大厅举行(资阳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点:资阳市城区娇子大道与二环路交汇处
联 系 人: 肖强
联系电话 : 13659012196
开户单位:资阳市土地矿产储备交易中心
开 户 行: 建行资阳市支行
账 号:51001687308050142018
资阳市国土资源局
2011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