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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2007-06-08 |  来源:剑阁县国土资源局

剑国土供[2007](拍)字21号

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剑阁县人民政府批准,剑阁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拍卖出让普安镇鹤鸣路9号原酿造厂和塔子山梯道旁原建设局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宗地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1:位于剑阁县普安镇鹤鸣路9号,东至鹤鸣路,西至塔子山梯道,南至塔子山,北至鹤鸣路。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地块1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800万元,采用有保留价增价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5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自《公告》之日起至2007年7月9止,到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三横路国土资源局二楼剑阁县土地交易中心 按规定申领有关材料,及办理报名手续和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2007年7月10日10时0分在剑阁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竞买者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竞拍。现场竞价可以在公证员监督下用口头报价方式进行,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拍卖文件于2007年6月8日8时30分时起(节假日除外),在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三横路国土资源局二楼剑阁县土地交易中心 发售。
    地    址:剑阁县下寺镇修城坝三横路
    联 系 人:张涛
    咨询电话:0839-660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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