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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2005-06-20 |  来源:芦山县国土资源局

芦国土资公告(2005)01号

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芦山县人民政府人民政府批准,芦山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拍卖出让滨河小区,滨河小区,滨河小区,芦阳镇先锋村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宗地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1:位于滨河小区,东至2号地块,西至民房,南至街道,北至围墙。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其它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2:位于滨河小区,东至空地,西至1号地块,南至街道,北至围墙。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其它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3:位于滨河小区,东至空地,西至民房,南至空地,北至街道。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其它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4:位于芦阳镇先锋村,东至围墙,西至厂房,南至开源石材厂,北至围墙。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其它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
    地块1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8万元,采用拍卖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0.2万元。
    地块2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8万元,采用拍卖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0.2万元。
    地块3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9万元,采用拍卖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0.2万元。
    地块4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7.9万元,采用拍卖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自《公告》之日起至2005年7月11止,到芦山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按规定申领有关材料,及办理报名手续和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2005年7月12日14时30分在芦山县建没路30号土地整理储备中心举行拍卖会。竞买者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竞拍。现场竞价可以在公证员监督下用口头报价方式进行,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拍卖文件于2005年6月20日14时0分时起(节假日除外),在芦山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发售。
    地    址:芦山县建设路30号土地整理储备中心
    联 系 人:李先生.凌先生.杨先生
    咨询电话:652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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