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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国土(拍)告(2011)02号
2011-07-12 |  来源:广元市国土资源局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广国土(拍)告(201102

经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决定拍卖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

编号

土地

座落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主要规划指标

出让年限

(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起拍价

(万元)

1

广国土(2011)供(拍)字007号

广元市万源新区广电中心南侧、市政务中心西侧

55460.20(合83.19亩),

商服、城镇住宅混合用地

建筑密度<30%(住宅不大于20%),容积率3.0,绿地率≥35%

商服40

住宅70

8000

18000

2

广国土(2011)供(拍)字008号

广元市万源新区派出所用地东侧、滨河路西侧

30254.4(合45.38亩)

商服、城镇住宅混合用地

建筑密度<30%(住宅不大于20%),容积率3.0,绿地率≥35%

商服40

住宅70

5000

1100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国土资源部201034号、151号文件对申请人另有限制(见拍卖文件)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718201183到广元市土地矿权储备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841100时前,到广元市土地矿权储备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名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缴纳竞买保证金凭证及其它相关资料。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并经核实到账(2011841100前)且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8  4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185930在我局拍卖大厅(广元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前楼三楼)举行。

七、1号、2号地块成交价款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2个月内分两次付清,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1个月内首付不低于成交价款的50%,余款必须在12个月内付清。

八、特别说明:①1号、2号地块容积率一次性给定,得人取得土地后不得再申请提高容积率;②1号、2号地块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超过总建筑面积的20%;③1号地块得人需按要求自行出资埋设管径为1.2米,管道中心线距南侧用地绿线3米的临时排水管,长约350米,并与两端已埋排水管连接,解决临时排水问题,各种工程管线接城市主管网。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东路739号(广元市国土资源局二楼土地矿权储备交易中心)

联系人:王勇   刘晖

联系电话:0839-3268718  3267578

    址:“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

九、缴纳保证金银行账户

(一)开户单位:广元市财政局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广元市分行人民路支行

帐    号:115803790202

(二)开户单位:广元市财政局

开 户 行:绵阳市商业银行广元分行

帐    号:70000150900000017

(三)开户单位:广元市财政局

行:工行广元分行营业部

    号:2309442129026419131

(四)开户单位:广元市财政局

行:农行广元市分行营业部

    号:272101040005081

(五)开户单位:广元市财政局

行:邮政银行广元市分行嘉陵路支行

    号:100145304570019999

(六)开户单位:广元市财政局

开 户 行:建行广元市分行滨河路分理处

帐    号:51001668637050114817

二○一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