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安县人民政府批准,安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拍卖出让1,2,3,4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宗地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1:位于安昌镇南丰村一组,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2:位于安昌镇米市街,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3:位于永安镇上街,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4:位于安昌镇为民巷,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地块1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70万元,采用增价拍卖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
地块2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82万元,采用增价拍卖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5万元。
地块3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120万元,采用增价拍卖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6万元。
地块4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02万元,采用增价拍卖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自《公告》之日起至2009年3月10止,到安县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二楼按规定申领有关材料,及办理报名手续和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2009年3月11日10时0分在安县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二楼举行拍卖会。竞买者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竞拍。现场竞价可以在公证员监督下用口头报价方式进行,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拍卖文件于2009年2月10日9时0分时起(节假日除外),在安县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二楼发售。
地 址:安县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二楼
联 系 人:何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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