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宜宾市人民政府批准,宜宾市国土资源局公开挂牌出让南岸G-3-8(C)地块,思坡乡会诗村,南岸B-3-04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宗地基本情况:
挂牌出让地块1:位于宜宾市南岸东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以及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至今尚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除外。
挂牌出让地块2:位于宜宾市思坡乡会诗村一、二社,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以及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至今尚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除外。
挂牌出让地块3:位于宜宾市南岸东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以及其它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至今尚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缴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除外。
地块1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77.385万元,采用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
地块2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95.6397万元,采用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
地块3挂牌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82.1921万元,采用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买。自《公告》之日起至2008年7月23止,到宜宾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507室、508室、510室按规定申领有关材料,及办理报名手续和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本次挂牌出让的竞价起始日为2008年7月11日9时0分起到2008年7月25日16时0分止,挂牌期限不少于11个工作日,自收到第一份有效竞买报价单当日起,至延后的第11日止为挂牌竞价时间。在挂牌期限截止时仍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要求报价的,出让人应当对挂牌宗地进行现场竞价,现场竞价可以在公证员监督下用口头报价方式进行,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请参阅挂牌文件。挂牌文件于2008年6月26日9时0分时起(节假日除外),在宜宾市南岸长江大道中段8号发售。
地 址:宜宾市南岸长江大道中段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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