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采矿权拍卖出让公告
乐市自然资公〔2021〕1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乐山市人民政府批准,乐山市自然资源局委托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于2021年8月18日10:00在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199号二楼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市场公开拍卖出让沐川县寺坪山建筑用石灰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采矿权相关情况:
采矿权名称 沐川县寺坪山建筑用石灰岩矿采矿权
序 号 2021-拍-47号
地理位置 乐山市沐川县茨竹乡
矿区面积 0.2805平方千米
开采矿种 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资源储量 3250.8万吨
开采标高 +810米~+640米
出让年限 19.3年
拐点坐标(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序号 X Y
1 3228181.12 35369376.16
2 3228168.11 35370011.40
3 3227746.61 35370010.12
4 3227744.93 35369476.36
5 3227897.36 35369328.17
6 3228071.91 35369319.53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开采规模:160万吨/年(以实际颁证为准);开采方式:露天开采。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 竞得人须按要求编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矿山修复和土地复垦。竞得人须按《非金属矿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财建[2017]638号)标准,建设绿色矿山,并按程序申请评估验收。矿山开工建设2年内须按程序申报进入省级以上绿色矿山名录库,未在规定时间成功申报进入,矿山停止生产活动,至成功申报进入后恢复生产。
起拍价 8000万元
竞买保证金 3000万元
增价幅度 50万元及以上
出让人 乐山市自然资源局
二、竞买资格和相关要求:
(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有效存续的企、事业法人单位,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二)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或“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信用报告中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未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中。
(三)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买。
(四)竞得人在矿权竞得后须在沐川县成立全资子公司;竞得人须按临时用地补偿1610元/亩(参照乐山市公布三年平均生产值)、一次性青苗附着物补偿4500元/亩、坟3000元/座、测绘工程费100975.2元、工作经费每亩1200元(全县征地拆迁统一标准)的标准支付临时用地、青苗附着物、坟墓、测绘、工作经费等费用。
三、出让方式及交易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
本宗采矿权出让方式为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式拍卖,自由竞价,价高者得。本次拍卖的竞买人不得少于3家,若竞买人少于3家,出让人按照相关规定停止该宗采矿权拍卖。
(二)交易时间 :2021年8月18日10:00。
(三)地点: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199号二楼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市场。
四、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
凡有意竞买者请于报名截止前,到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199号二楼交易市场咨询、索取拍卖文件及相关资料。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文件,拍卖文件可在四川乐山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s://szrzyj.leshan.gov.cn/sgtzyj/lstdkq/kq_index.shtml)下载。相关信息查询可登录以下网站:自然资源部网站(http://www.mnr.gov.cn/)、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202.61.89.138:800/)、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sc.gov.cn/)、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lsggzy.com.cn)、乐山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zrzyj.leshan.gov.cn/)。
(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1. 本次采矿权出让实行网上报名,竞买申请人须于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8月17日17:00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http://lsggzy.com.cn)完成网上报名和缴纳竞买保证金。
2. 已完成网上报名的竞买申请人须于2021年8月17日17:00前(节假日除外)凭竞买保证金交款凭据(以到账为准)及拍卖文件规定的相关资料到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199号三楼)办理竞买手续(若网上报名系统不能正常使用,请及时与乐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联系获取竞买保证金缴款账户,完成报名手续)。
3. 本次报名不接受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口头竞买申请。
五、风险提示
本次采矿权出让采用拍卖方式,竞买人在参与竞买前,应到实地踏勘调查,真实了解可能存在的风险情况,其竞买及采矿风险由竞得人承担。
(一)矿产资源开发本身具有较高的风险性,竞买人应充分了解矿权现状、地质条件及安全生产条件等,作出科学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评估投资风险。竞得人在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投资风险、采矿风险及安全风险等,均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竞得人须充分掌握了解矿山生产、开发利用过程中安全、环保、税务等国家(行业)相关政策法规,风险须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竞得人须自行完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以及环境保护条件,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能生产。
六、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报名截止前以书面方式提出。
七、失信联合惩戒相关提示
竞得人如不按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不按要求签订矿业权出让合同,则将被纳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199号二楼;
联系电话:0833-4602796王先生(沐川县)、0833-2442919彭先生(交易咨询)。
乐山市自然资源局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