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夹江县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示
(2021)第1号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21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规定,经批准,我局拟通过协议方式出让1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拟协议出让地块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区县 |
地块位置 |
土地面积(亩)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规划指标 |
乐山市夹江县 |
夹江县甘江镇定惠村第4村民小组 |
约9.23亩 |
公用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50 |
建筑密度: / 容积率: / 绿地率: / |
二、公示时限
本公示时限为2021年6月3日-2021年7月3日。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须以书面方式提出申请。单位: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夹江县迎春东路263号
联系电话:0833-5652878
联系人:夏先生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意向用地单位营业执照和法人证明文件、身份证明。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者,将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2、公示时限内,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将《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夹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