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批准,乐山市国土资源局沙湾区分局公开拍卖出让牛石镇五0地块,牛石镇农贸市场地块1,牛石镇农贸市场地块2,葫芦镇农贸市场地块,龚嘴镇万坪村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宗地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1:位于乐山市沙湾区牛石镇集镇,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另规定者外)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2:位于乐山市沙湾区牛石镇集镇,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另规定者外)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3:位于乐山市沙湾区牛石镇集镇,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另规定者外)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4:位于乐山市沙湾区葫芦镇集镇,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另规定者外)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5:位于乐山市沙湾区龚嘴镇万坪村,东至,西至,南至,北至。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法另规定者外)
地块1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6.4万元,采用增价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万元。
地块2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3.9万元,采用增价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
地块3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4.2万元,采用增价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
地块4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2万元,采用增价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0.5万元。
地块5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0.9万元,采用增价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0.5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自《公告》之日起至2006年8月24止,到乐山市沙湾区韩王路51号按规定申领有关材料,及办理报名手续和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2006年8月25日10时0分在乐山市沙湾区土地交易矿权中心举行拍卖会。竞买者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竞拍。现场竞价可以在公证员监督下用口头报价方式进行,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拍卖文件于2006年8月5日9时0分时起(节假日除外),在乐山市沙湾区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发售。
地 址:乐山市沙湾区韩王路51号
联 系 人:
咨询电话:0833-3433838、3434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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