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市政府批复,我局协议出让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1、用地位置:枣山园区玉兔路西侧,紧临明达·花水湾项目(GC2016—79号地块)
2、用地性质:商服、住宅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商业用地)
3、用地面积:711平方米(1.07亩)
4、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以相邻地块GC2016-79号地块不动产权证书载明终止日期为准,即商服截止2058年12月25日、住宅截止2088年12月25日。
5、该宗地设定协议出让价为308.22万元,不涉及地下空间出让价款。
二、土地开发建设及相关要求
我局拟将枣山园区GC2019-59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给相邻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者整合使用。主要规划指标为:1.0≤容积率≤2.2,建筑密度≤22%,建筑限高54米,绿地率≥35 %。其他规划建设条件按照《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广枣规条[511601202100009]号)执行。
三、受让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个人、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
四、用地申请登记
申请人自2021年5月18日至2021年5月22日持意向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文件到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枣山园区分局利用股提出用地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五、确定供地方式
公示时限内,如上述地块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我局将采取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具体时间另行确定。若该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我局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规定按程序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宗地土地使用权。
本地块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或口头方式申请。
地址:广安枣山物流商贸园区站前大道163号
电话:0826-2123138
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枣山园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