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国土挂告字〔2011〕4号
经攀枝花市人民政府批准,攀枝花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四(幅)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宗地面积 |
规划用地性质 |
主要规划条件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 证金 |
起始价 |
P2009—36# |
仁和区弯腰树 |
27850.94平方米 |
商业金融业兼容居住用地,兼容居住的建筑面积不高于总建筑面积的20%; |
容积率:小于等于1.2(不含地下室部分);建筑密度:小于等于50%;绿地率:大于25%;建筑限高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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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871万元 |
1741万元(约42万元/亩) |
P2009—39# |
仁和区弯腰树 |
13090.56平方米 |
商业金融业兼容居住用地,兼容居住的建筑面积不高于总建筑面积的20%; |
容积率:小于等于1.2(不含地下室部分);建筑密度:小于等于50%;绿地率:大于25%;建筑限高6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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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410万元 |
818.2万元(约41万元/亩) |
P2009—40# |
仁和区弯腰树 |
23494.66平方米 |
商业金融业兼容居住用地,兼容居住的建筑面积不高于总建筑面积的20%; |
容积率:小于等于1.2(不含地下室部分);建筑密度:小于等于50%;绿地率:大于25%;建筑限高21米。 |
商业用地40年,城镇住宅用地70年 |
733万元 |
1468万元(约42万元/亩) |
G2010-25# |
位于南山循环经济园区 |
36185.95 平方米 |
一类工业 用地 |
容积率:大于等于0.7;建筑密度:大于等于30%;绿地率:小于等于20% |
50年 |
304万元 |
608万元(约11.2万元/亩) |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宗地情况
P2009-36# 宗地
1、不设保留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挂牌成交之日起6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挂牌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730日内竣工全部工程。未按约定日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日,受让人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0.5‰的违约金,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向受让人征收土地出让金总额20%的土地闲置费。
4、按现状挂牌。宗地外水、电、气等配套设施接入口示意图详见挂牌文件,建设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5、仁和区政府需负责道路交通组织,确保地块的交通需求。
6、挂牌成交价仅为竞得者应缴纳的挂牌宗地土地出让金,其他相关税费由竞得者按规定自行缴纳。
P2009-39# 宗地
1、不设保留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挂牌成交之日起6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挂牌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730日内竣工全部工程。未按约定日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日,受让人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0.5‰的违约金,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向受让人征收土地出让金总额20%的土地闲置费。
4、按现状挂牌。宗地外水、电、气等配套设施接入口示意图详见挂牌文件,建设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5、仁和区政府需负责道路交通组织,确保地块的交通需求。
6、挂牌成交价仅为竞得者应缴纳的挂牌宗地土地出让金,其他相关税费由竞得者按规定自行缴纳。
P2009-40# 宗地
1、不设保留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挂牌成交之日起6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挂牌成交之日起365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730日内竣工全部工程。未按约定日期开竣工的,每延迟一日,受让人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总额0.5‰的违约金,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向受让人征收土地出让金总额20%的土地闲置费。
4、按现状挂牌。宗地外水、电、气等配套设施接入口示意图详见挂牌文件,建设费用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5、仁和区政府需负责道路交通组织,确保地块的交通需求。
6、挂牌成交价仅为竞得者应缴纳的挂牌宗地土地出让金,其他相关税费由竞得者按规定自行缴纳。
G2010-25#宗地
1、不设出让底价。
2、成交价款缴纳方式:竞得人必须于挂牌成交之日起60日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
3、开竣工时间:竞得人必须在挂牌成交之日起240日内开工建设;开工后730日内竣工全部工程。
4、挂牌成交价仅为竞得者应缴纳的挂牌宗地土地出让金,其他相关税费由竞得者按规定自行缴纳。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5月12日至2011年5月30日17时内,到攀枝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到帐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30日17 时。
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提交竞买申请资料的,我局审查后将书面通知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在攀枝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宗地挂牌时间为:
2011年5月18日上午9时至2011年6月1日下午16时
七、本次挂牌采用递交报价单的方式报价,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临江路泰坤大厦九楼909室
联系电话:0812-3344909
联 系 人: 刘女士 王女士
开户单位:攀枝花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攀枝花市商业银行望江支行
帐 号:77041015201090001099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