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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彭州市国有建设用地地下空间使用权协议出让公告
2021-02-07 |  来源:
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PZ2020-51号、PZ2020-52号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示 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12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等有关规定,经彭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拟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应两宗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一)地块编号:PZ2020-51号 地块位置:天彭街道延秀街以东 土地面积:1644.62平方米 用地性质:社会停车场用地(地下空间) 地下空间利用方式:可设置停车场、人防工程、设备房等配套设施 出让年限:40年 其他要求:该宗地地下空间须与彭州市PZ2019-37号宗地地下空间同步设计方案,同步实施 (二)地块编号:PZ2020-52号 地块位置:天彭街道延秀街以东 土地面积:9733.61平方米(其中地块一:167.46平方米;地块二:9566.15平方米) 用地性质:地块一为城市道路用地(地下空间);地块二为社会停车场用地(地下空间) 地下空间利用方式:地块一仅能作为通道使用;地块二可设置停车场、人防工程、设备房等配套设施 出让年限:40年 其他要求:该宗地地下空间须与彭州市PZ2019-36号宗地地下空间同步设计方案,同步实施 二、公示期限 2021年2月7日至2021年3月8日(共30天)。 三、申请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对本公示所列地块有意向的,须向我局提交用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意向用地单位营业执照及复印件、意向用地单位法人证明书及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申请材料。 四、确定供地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若本公示所列地块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用地者,将终止协议出让程序,并采取招拍挂方式出让该两宗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若本公示所列地块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用地者,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两宗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彭州市天彭街道回龙西路18号政府第二办公区911室 邮政编码:611930 联系电话:13340989635 联系人:李先生 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