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遂国土资公〔2011〕6号
经遂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遂宁市城区5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附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7月18日至2011年8月7日,到遂宁市地产交易所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7月18日至2011年8月7日,到遂宁市地产交易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提交银行资信证明,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7日18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8月8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1年8月9日9时30分在遂宁市国土资源局三楼拍卖大厅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出让宗地范围内建筑物,附属物(含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地下管网等)由土地竞得人依法向有关部门或单位申请协调迁移或清理,所需费用均由土地竞得人自行支付。
(2)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邮寄、网络、口头竞买申请。
(3)土地出让价款的缴款期限为:成交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成交总价款的50%,6个月内缴纳成交总价款的80%,一年内交清总价款。
(4)按照市府函[2010]140号文件精神,对于2-5号商业、住宅地块,竞得人须配建不少于总建筑面积3%的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由市政府无偿收回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其产权归政府。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遂宁市地产交易所(嘉禾东路6号遂宁市国土资源局二楼)
联系人:薛 朔
联系电话:0825-2310750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2011年遂宁市市城区第二次拍卖出让宗地情况表
编号 |
地块位置 |
用地面积 |
规划 用途 |
建筑高度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起始价(万/亩) |
保证金(万元) |
备 注 |
1 |
河东新区东平干道以东,小康小区以西(B-01地块) |
17318.2㎡ (25.98亩) |
商业 用地 |
不大于30米 |
不大于2.0 |
建筑密度不大于28% |
不小于35% |
200 |
1050 |
按现状交地 |
2 |
河东新区A07地块 |
42805.03㎡ (64.20亩) |
商业、住宅 |
多层不大于24米,高层不大于85米 |
不大于2.9 |
不大于28% |
不小于45% |
350 |
4700 |
已抵押,经银行同意拍卖 |
3 |
河东新区B08地块 |
17295.50㎡ (25.94亩) |
住宅 |
不大于24米 |
不大于1.8 |
不大于30% |
不小于40% |
210 |
1100 |
已抵押,经银行同意拍卖 |
4 |
河东新区圣泉路(D2-02、04地块) |
136897.2㎡ (205.34亩) |
住宅 |
不大于15米 |
不大于1.2 |
建筑密度不大于30% |
不小于40% |
200 |
8220 |
按现状交地 |
5 |
河东新区圣泉路(D1-03地块) |
68659㎡ (102.98亩) |
住宅 |
不大于18米 |
不大于1.5 |
建筑密度不大于27% |
不小于40% |
160 |
3300 |
按现状交地,已抵押,经银行同意拍卖 |
说明:1、土地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2、以现状方式交地;3、申请参加多宗土地竞买的,竞买保证金只须按其中额度最高的一宗土地缴纳;4、2-5号地块竞得人须配建不少于总建筑面积3%的公共租赁住房,且单套建筑面积不得大于60平方米,建成后由市政府无偿收回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其产权归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