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芦山县人民政府批准,芦山县国土资源局公开拍卖出让金沙国有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
一、宗地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出让地块1:位于金沙,东至龙门乡青龙村,西至宝盛乡、太平镇,南至龙门乡青龙村,北至宝盛乡玉溪村。竞标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加竞买
地块1拍卖出让起始价为人民币600万元,采用加价竞价方式,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00万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自《公告》之日起至2004年9月24止,到芦山县国土资源局按规定申领有关材料,及办理报名手续和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2004年9月25日10时0分在芦山县国土资源局会议室举行拍卖会。竞买者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取得竞买资格后,方能竞拍。现场竞价可以在公证员监督下用口头报价方式进行,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竞买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拍卖文件于2004年8月30日14时0分时起(节假日除外),在芦山县国土资源局发售。
地 址:芦山县建设路30号
联 系 人:李先生、凌先生、彭先生
咨询电话:(0835)6521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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