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江国土告字[2011]-B-013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中江县人民政府批准,中江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该宗地的具体建设规划要求和宗地出让面积以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江建规条(2011)字018号)、(江建规条(2011)字019号)、(江建规条(2011)字020号)为准。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m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年限(年) |
起拍价 (万元/亩) |
竞 买 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停车 泊位 | |||||||
510623-2011-B-075 |
南华镇团结村地块 |
13233.7m2 |
商住 |
≤3.8 |
≤40% |
≥30% |
≥352个 |
商服40年、住宅70年 |
80 |
2114 |
510623-2011-B-076 |
南华镇李园村地块 |
12372.53 m2 |
商住 |
≤3.8 |
≤40% |
≥30% |
≥329个 | |||
510623-2011-B-077 |
东北镇七里村地块 |
9621.79 m2 |
商住 |
≤3.8 |
≤30% |
≥30% |
≥256个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法规对申请人另有限制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东北镇七里村(原亨达渡假村)地块中的绿化规划用地,竞得人只承担费用,不予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9月05日至2011年9月18日,到中江县土地矿权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六、申请人可于2011年8月31日至2011年9月18日,到中江县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1年9月18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全部竞买保证金、具备全部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9月1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七、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地点及拍卖会定于2011年9月19日11:00时在中江县政务服务中心举办。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中江县政务服务中心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838)7250557
开户单位:中江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江支行 帐号:2305372109026400678
开 户 行:中国银行中江支行 帐号:839575442968091001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中江支行 帐号:51001647426050418748
开 户 行:邮储银行中江县支行 帐号:100087568080010001
详情见:中国土地市场网(http://www.landchina.com)
四川土地矿权交易信息网(http://www.sdr.gov.cn)
中江县国土资源局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