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加快地震灾区重大地灾治理 -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加快地震灾区重大地灾治理
2009-11-11 |  来源:《中国国土资源报》  |  分享到:

近日,记者从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召开的全省地震灾区震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专题汇报会上获悉,四川省国土资源厅采取多项措施,加快推进灾区重大地灾治理工作,确保20102月前完成四批近1700处重大地灾应急勘查、设计;20106月前力争完成灾区所有2300多处重大地灾应急勘查、设计;201012月底前完成重大地灾治理工程。

为实现3年任务2年基本完成的目标,四川厅此前组织力量深入阿坝州、绵阳、广元等极重灾区开展实地调研,对影响和制约重大地灾治理工程进度的关键性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并形成相关文件报省政府转发各地。通过调研和专题会、厅务会,对全省地震灾区地灾防治工作,特别是如何加快推进灾区重大地灾治理工作形成共识,要求全省国土资源系统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优化前期工作程序。继续采取委托方式确定勘查、设计项目承担单位,尽可能缩短前期工作时限。对重点和热点地区,采取集中力量、突击推进的方式进行重点推动,北川县已先期启动第四批勘查、设计工作,并组织省内最优秀和最具实力的单位集中会战,力争1个半月内完成北川县所有重大地灾应急勘查、设计。

二是加大勘查力量投入。邀请全国范围内的专业地勘力量,投入到地震灾区地灾应急勘查、设计工作中,力争在20102月前,完成四批近1700处重大地灾应急勘查、设计;至20106月前,力争完成灾区所有2300多处重大地灾应急、勘查设计工作。

三是充分发挥地方的能动性。市(州)国土资源局作为勘查、设计项目实施的业主单位,要落实专人,切实加强项目实施的协调、沟通,积极督促、协调项目承担单位按时提交工作成果,迅速组织或提请省厅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对不能按任务书要求时限提交工作成果的单位,市(州)国土资源局要加大督促力度,要求其限期提交,确保治理工程前期工作及早完成。

四是严格工程管理,规范项目实施程序。各地要按相关要求组织开展重大地灾治理工程施工单位招投标工作。对施工单位要加强管理,明确项目组织实施机构和责任人,实行工程管理公示制度。严格施工合同工期约定,倒排工期,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要强化工程质量监管,落实工程质量抽查制度,一经发现质量问题,立即要求限期整改并落实惩戒措施。落实工程质量保证金制度。

五是加大工程实施督导力度。该厅制定了地震灾区重大地灾治理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督导检查方案,还将组成由厅领导带队、厅相关处室参加的专项督导组,分组分片区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工作。

四川厅要求,市(州)国土资源局要动态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及时上报统计数据。对项目实施进展缓慢的,要及时查找原因,加大督导力度,指导和帮助县(市、区)加快推进规划项目实施。

据悉,四川厅近期将召开由相关市(州)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分管局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同志以及39个县(市、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题会议,进一步研究全省地震灾区地灾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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